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河南省网络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提到:河南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指导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开设网络安全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国家一流网络安全学院。《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行业组织等参与网络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省实验室和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开展网络安全技术研究,加强网络安全平台建设。
《条例》提出,河南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指导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开设网络安全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国家一流网络安全学院。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共建网络安全实训基地,加强人才交流。
《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将网络安全高层次、高技能以及紧缺人才纳入人才体系,在住房、职称评定以及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支持。
《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支持教育机构、大众传媒、行业组织、专业机构等做好网络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应当加强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推进网络安全知识技能进校园、进课堂,增强青少年网络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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