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清华辞退的50岁副教授的话题近期颇为热闹。这位副教授发的内容,大概意思是他在其他方面,包括学生管理辅导方面很优秀,但学校只看论文等科研指标,因此被解聘,甚至强调这是谈话时校长强调的。这一点也成了舆论关注的焦点,清华似乎成了唯论文的典型。
就在舆论一边倒时,一些明白人开始发言了,出现了反转,很多人批评这位副教授故意错位嫁接了评判标准。一位网友批评并质疑说:从副教授发文来看,他都没提到或者根本没意识到学校要求的论文就是KPI,非升即走的关键指标。并进一步分析这位副教授“钻空子”想法:他还停留在指望人情的念头里,或者是延期到自然转长聘的钻空子的想法。既然有KPI,就不应该有所谓过渡期,或者对过渡期应该有明确的适用条件和范围。否则,就会带来弹性和人情,甚至权利出租,也会导致这样的怨憂。
非升即走的长聘教授制度实际和我们普通试用期原理一样
为了讲清楚这个问题,这里有必要科普一下高校大概的用人制度。
高校的岗位其实比较复杂,各学校也不同,但总体上主要分:教学科研岗,教学岗,科研岗,当然还有文员,还有行政管理等岗位。也有个别的人是跨岗位的,比如教授兼管理岗位,现在越来越少。不同岗位的要求是不同的,严格讲,要求最高的就是教学科研岗,尤其是长聘制度下的教学科研岗,但待遇也是最高的。
这一点接近西方的体系了。记得20多年前去香港访问,浸会大学主管教师引进招聘的负责人(类似我们人事处长)介绍了浸会大学与香港的大学教师的体系,当时类似我们的长聘教授平均月薪大约12万港币,大家一片惊呼,但是他这个主管人力资源的负责人,薪酬与教授们差距悬殊,有人就问这个从美国回来的博士:那你怎么不去当教授?她哈哈大笑说:我当不了,否则我早就去当教授了,而不是做服务教授的工作。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种难度。
在教学科研岗上,一般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目前新引进的主要是采用非升即走的“长聘教授”制度,即在规定年限内,需要达到相关的科研指标,这就是备受争议的“非升即走”制度。
非升即走其实本质和企业用人制度是一样的,类似试用期达不到要求,就解聘。只是作为教授,考察科研、教学等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于是往往最长会定为6年左右的时间,很多都分为3+3阶段考察制度。
“长聘教授”对比过去制度下的常规的教授,要求高很多,相应待遇要比传统制度下的教授岗位高很多。过去的老人当然也可以申请长聘制下的教授,只要能达到相关指标即可,所以我们也经常看到一些人转长聘,但也意味着进入竞争激烈的快车道,放弃了舒适的老车道。这种指标有刚性的,包括科研论文,也有软性的,包括立德树人的要求等等,各学校不同。科研指标往往是这其中的关键性指标。
长聘教授,从字眼上就可以看出,一旦被聘,就是终身教授(副教授),不再有期限,除非教授辞职或严重违反相关纪律,包括违法。
高校还有很多赛道,不仅仅是长聘教授
这位50岁的清华副教授,实际上当初签署的是长聘制度下的教学科研岗,但多年过去,未能达到相关科研指标,于是,他不断强调自己做了多少其他工作,其他方面比如学生管理等如何优秀,其实是偷换概念,并想利用劳动法的制度规定,让清华不得不签署长期合同。但清华不可能违反劳动法,于是就引发了这一事件和他一系列抱怨。
不同的岗位,是不同的尺子,这是一个常识。
在清华也有专门的教学岗位,比如清华大学曾面向全社会招聘专职的写作教师岗位,要求就很明确,专职教写作,没有科研要求。同理,前两天大家还在热议一位高职毕业生在清华相关部门任磨具制作的辅导老师。如果清华不分青红皂白,只看论文,这些人早就被解聘了。
高校不同赛道的老师,职业发展的路径是不同的。管理岗位就是学校各部门处室负责人,著名高校对此都有严格限定,一般不“双肩挑”了,均是专职的,即不再从事教学科研。
就教学科研岗的教授来说,除了聘用制度上不同的长聘教授外,一般又分多种级别,比如四级、三级、二级、一级教授等。二级一般就是比较高级别的了,一级的并不多,很少见。很多高校还设有文科资深教授,其待遇等同或接近于院士待遇,但都非常少,比如清华至今只有20多个资深文科教授。浙大也类似,设有资深文科教授岗位,待遇接近院士,原厦门大学著名的考试研究专家刘海峰教授就受聘浙大出任资深文科教授。
待遇越高,要求就越高,责权利是对称的,我不说很赞同很多人对非升即走制度的批评。这就如社会上企业招聘,你有选择权,我们不能只想要待遇,不想要考核和要求,在签署后说这个考核不合理。
在要求越来越高,竞争越来越激烈的高校,远不像大家想的那般轻松,如果想作出一番成就,不断晋升,实际上非常辛苦,不是熬夜揪头发就可以解决的。我认识的很多人至今仍然是副教授,尤其是在著名高校里,职称的晋升相当的难。
当然,如果已经是教授,或者已经成为长聘教授(含副教授),你想躺平,也没有问题,中规中矩完成任务是一个基本要求,但无论如何是有基本规范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