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公布了该院研究人员的简历,其中一位出生于1995年8月的研究员赵某某,竟然有四个博士学位,两段博士后研究经历,引起舆论关注。
内蒙古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院长接受澎湃采访时,披露了初步的调查情况:赵某某的两个线下博士学位,其中一个已经获得相关部门认证,另一个待认证;另外两个均是在线获得的,未获认证。
根据目前披露的情况,赵某某的四个博士学位均为海外博士。除了四个博士学位,赵某某还有几个海外(境外)硕士,研究方向更是五花八门。赵某这一夸张的简历,再次把海外“水学历”问题推到了公众面前。
此前,太原幼儿高等专科学校一纸引进人才的公示就把“水博士”问题再次抛到了大家的眼前。在这所高校引进的10个人中,4个来自泰国,3个来自菲律宾,2个来自韩国,一个来自西班牙。
东南亚国家以及欧洲的西班牙都是这类“水文凭”的高发地,这批博士也都是来自这类国家,其中就有早已“声名远扬”的菲律宾亚当森大学。2022年湖南某高校一次性引进23名亚当森大学博士就曾引起舆论哗然。
很多人把原因归结为教育部相关规定。2006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明确要求,本科大学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
坦率地讲,我很难赞同这一指责。这位赵某某并非任职高校,为什么也会出这种问题?如果这个理由成立,那么我们为了上著名大学弄虚作假也就有情可原了?更何况,作为本科高校,设立这个门槛并不为过,尤其是在高等教育普及化的当下。很多地方学校抱怨因为地方小,吸引不到足够的博士,不得不这么干。我想,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当地社会发展还无力支撑一个更高级的高校,我们也不必强求。
在遏制海外“水文凭”泛滥这个问题上,大家都自然而然想到了海外学历认证,期望通过学历认证彻底遏制这一现象。但是目前此路不通。
我国目前的海外学历认证,本质是一个真实性、合法性认证,主要是依据两国学历互认的协议,即相关国家合法认可的,我们就认可。在海外学历认证上,为了堵住一些漏洞,我们对于未实际在相关学校就读的网上学历一直不予认可;对于在国内就读的海外高校学历,也只认可少数经过教育部批准的合作办学,其他均不予认可,即便你拿到了真实的学历。这些措施都最大程度遏制了海外“水文凭”的泛滥。
但这些仍然阻挡不了一些国外学校“水”文凭。比如一部分东南亚国家大学的博士本身就只有2年,毕业要求也非常低,尤其是一些私立大学,质量控制形同虚设。一些学校背后本身就是华人的买卖——看中中国在意文凭,于是就收购了一些私立大学,不仅仅限于东南亚,还有西班牙以及美国、加拿大的部分私立高校。
这个问题的本质还是质量的问题,一旦涉及质量认证,就是一个复杂的工作,也不适合政府去做,不仅仅是违反国家间的学历互认协议,更重要的是本身就容易陷入“歧视”泥潭。认可西方发达国家的,不认可东南亚国家的?认可某些国家部分高校的,不认可另外一些高校的?这和我们一些用人单位只要985毕业的“出身歧视”有什么区别?我们的依据是什么?
怎么办?
很多人会强调人才评价机制的改革,比如不惟学历。这些都对,但缺乏现实意义,这种改革何其漫长?
我们政府部门不能对其他国家的文凭质量高低说三道四,更不宜对东南亚国家高校的质量一刀切否定(伴随“一带一路”建设,教育国际合作重点必然转向这些和中国友好的国家)。一种现实的做法就是借鉴我们在研究生质量控制上的做法,比如外审,抽查等,让用人单位主动对这些博士、硕士送相关机构或第三方进行质量评估。尤其是高校,为确保引进的教师质量,我们可以要求高校对引进的海外博士进行必要的质量评估。事实上,目前大量高校在引进人才时,就已经借用第三方在进行这类质量评估。
还有一个思路就是利用民间力量,探索对国外大学与学科做评估,拿出中国的质量的尺子,作为用人单位参考依据。软科的世界大学学术排行榜就是一例,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就进行了这方面的尝试,把全球各个国家高校的学科专业进行质量评估。事实上英国的高校在招收中国学生时,就把中国的高校分成三六九等,对GPA有不同的要求。当然,这些评估本身也容易引起争议,尤其是科学性上,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这个问题的全面解决,还需要其他部门的协作。比如网上到处都是买卖海外文凭的广告,无论是本科,硕士,还是博士,几乎直白到“全中文学习,保证毕业”,甚至博士后这种工作经历,也被当做一种学历在买卖。工商部门,网信部门,能否对这类广告、信息进行严管?对这类贩卖机构严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