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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教育厅信息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聘用公告
2020-08-05 19:24:00
青海省教育厅
青海省教育厅信息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聘用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关于做好2020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0〕290号)及《2020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青海省教育厅信息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聘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程序
  本次考核聘用工作按照发布考核聘用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确定拟聘用人选、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考核聘用工作小组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和学信网验证报告(2020年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学历证明中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教育类别、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何年何月何日可取得毕业证书。同时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被暂扣或遗失的,面试前应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取得外国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2020年6月28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以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审查时间:2020年8月13日16:00-18:00
  审查地点:西山一巷5号信息中心1楼会议室
  三、考核测评
  (一)测评内容
  上机实操主要测评考生专业知识实际应用能力。
  (二)测评方式
  上机实操考核,由信息中心搭建操作环境,考生根据试题上机实操,考官组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的操作进行打分。
  (三)测评时间和地点
  时间:8月14日09:00-12:00 Windows平台上机实操;8月14日14:00-17:00 Linux平台上机实操
  地点:西山一巷5号信息中心3楼会议室
  (四)成绩计算
  上机实操满分100分,其中Windows平台50分,Linux平台50分。
  (五)其他事项
  考生应于考试当天开考前30分钟抵达考点入口,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和消毒工作。进入考点后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提交签署好的《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手机中个人“信康码信息”(绿码)等相关材料。“信康码”非绿码、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还需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考生迟到超过30分钟,不允许进入考场,并取消招聘资格。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核测评成绩前2名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成绩并列的以Linux平台上机实操成绩高者优先。上机操作总成绩为100分,如考生低于等于30分的,不予拟聘。
  五、体检、考察(政审)
  确定为拟聘用的考生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工作小组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政审)工作由工作小组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拟聘用的考生,若体检、考察不合格,由考核聘用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按成绩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考生,在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考生,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即时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
  3.本公告由青海省教育厅信息中心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71-6320874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5号
  附件:青海省教育厅信息中心2020年考核聘用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青海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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