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陕西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09-22 09:49:00
陕西师范大学
  一、学校简介
  我校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31个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现有专任教师2002人,其中教授646人、副教授885人、博士生导师505人、硕士生导师972人。
  招生专业(领域)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中国语言文学),陕西省“双一流”建设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2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化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社科总论、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植物与动物科学、临床医学等9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研究生指导教师中,国家级人才97人次,其中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79人次,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领军人才(含特聘教授)29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9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6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国家青年学者27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带头人2人,另外还有双聘院士8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3人。省部级人才290人次,其中“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0人、“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2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入选者8人、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奖励基金获得者9人;陕西省特聘教授51人、陕西省青年人才29人,“三秦学者”创新团队带头人6人、其他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140余人。
  学校建有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农业农村部研发专业中心1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等其他省部级科技类科研平台27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4个,教育部教育立法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1个,全国妇联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研究基地2个,国家旅游局研究基地1个,其他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平台36个。
  学校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不断加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力度,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哈萨克斯坦等38个国家和地区的19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首倡成立了丝绸之路“教师教育联盟”“人文社会科学联盟”“图书档案出版联盟”。大力推动学生的国际双向流动,开发实质性学生交流项目160余个,每年选派大批学生赴国(境)外进行交流学习,在校长短期学习的学生来自全球110多个国家和地区。
  其他内容见学校简介:
  二、报考说明
  (一)招生人数
  2024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0余名,分为普通招考简章和推免生接收简章。各专业招生人数及拟接收推免人数见以上简章。2024年拟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0余名。以上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最终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章及目录。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及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②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的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③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④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网上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⑤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3)中②、③、④、⑤、⑥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本科课程成绩单(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研究生的,在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确定录取前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单独考试考生仅限报考我校招收专业目录注明的专业。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我校考点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按要求在我校考点网上确认、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单独考试考生。
  4.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在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的招生人数不低于单独考试招生总数的70%。
  (五)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站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
  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登陆中国研招网,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使用学信网统一账号,无学信网账号的考生可提前实名注册,并登录学信档案核实自己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正确。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和考试科目,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考点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核验的不予准考。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以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初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四、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我校相关规定,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后,我校将适时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2.硕士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在职就业、定向非在职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三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非在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至我校。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应按要求进行体检,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确定考生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
  六、奖助及学费
  我校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厚德助学金、积学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敦行奖学金、“三助一辅”津贴、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并按规定享受奖助学金。
  七、其他
  1.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也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欢迎广大考生和教职员工向我校反映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和线索。
  2.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按照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命题,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考试大纲链接:http://yz.snnu.edu.cn/ksdg.htm
  3.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nnu.edu.cn)是我校唯一官方信息发布平台,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等重要通知均会通过该网站发布。
  4.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nnu.edu.cn
  联系部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
  咨询电话:029-85310346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政编码:710119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
SRC-820557741 2023-09-22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