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及陕西省考试院《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4〕2号)相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研究生复试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强化政治意识,切实从讲政治的高度统筹做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培养德才兼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性人才。
(四)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硕士研究生录取质量。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规范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充分落实各招生学院主体责任。
(六)坚持“确保安全性,确保公平性,确保科学性”要求,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和调剂制度优势。
(七)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复试管理规范,严明招生录取纪律,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完善服务举措,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八)坚持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切实做到招生计划公开、复试录取方案公开、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录取考生名单公开、调剂信息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二、复试工作组织机构
在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设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研究生院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和管理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负责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程序,组织开展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各项工作以及监督、检查复试程序的执行情况等。
在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监督检查组、宣传舆论组、复试教务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组、学科专业(方向)复试小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障组、财务保障组,各小组承担各自工作责任。
三、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一)招生计划
按照2024年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二)复试分数线
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按照不低于120%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学校复试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数自主确定。
(三)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四)复试工作安排
1.考生复试报到:若考生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1)时间:3月27-29日(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2)地点:各研究生招生学院
(3)报到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①三张1寸免冠照片
②《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政治审查表》
③初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④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未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核验,否则不准予复试);
应届生:学生证、本科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学籍验证报告(未通过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籍核验,否则不准予复试)。
⑤“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审核《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⑥符合国家研考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复试前将本人手写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yzb@sntcm.edu.cn。
2.考生复试安排
(1)各学院及专业组按公布的时间(3月27-31日)和地点组织面试工作
(2)专业课笔试:3月30日上午9:00-11:00(五号教学楼)
(3)英语考试:3月30日下午14:00-16:00(五号教学楼)
(4)同等学历考生加试:3月30日晚上18:00-22:00(五号教学楼)
(五)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在陕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六)复试工作流程
1.信息发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学院报研究生院后,研究生院在我校研招网http://yzb.sntcm.edu.cn/发布。
2.复试前:各学院提前部署,做好复试场地、人员、硬件、软件、资料等准备工作;做好复试命题、考核的准备工作;做好复试录取宣传及监督等工作。
3.复试中:采取标准方式,要求学生进行全面作答、展示自我,复试小组成员仅对其进行公正评判、记录并打分,不得随意涂写、修改,打分完成后须本人签名。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并报信息化建设管理处留存备查。
4.复试后:复试成绩汇总表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保存。其他所有复试资料,包括所有纸质材料交由各招生学院保存,学科可复印留存备查。
(七)拟录取后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采用自行体检方式。我校认可考生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拟录取后,考生须在一周内提供体检报告至各招生学院。
(八)结果公布与复核
各招生学院将考生复试结果当天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经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拟定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复试结果公布后3日内受理考生复核申请。
四、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院制定并在校研招网公布《陕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及《陕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方案》,各招生学院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招生复试实施细则。细则制订后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细则在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细则制订要求如下:
1.复试细则中应明确复试的时间、地点、形式与程序;
2.复试细则中应明确复试考核内容,要针对不同的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面试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命题数量应为复试学生数的3倍及以上,并由学生随机抽取。
4.复试细则中应对考生在复试录取过程中遇到的通常性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各招生学院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二)各专业在面试过程中要注重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中专业知识能力应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掌握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和发展潜能;综合素质能力应全面考核考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会团体、志愿服务)的工作表现和事业心、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及行为举止等人文素养。
(三)面试工作按学科专业(方向)分组进行,每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方向)面试的方式、试题的难度和成绩的评定标准应统一。面试情况要有现场记录,面试复试专家组须当场给出成绩,不得更改。
五、考生复试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于在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纪律,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考生应及时查看各院复试细则,于复试前熟悉复试的流程和要求。复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复试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要求参加各项考核环节,不得带耳机、不得录音、录像,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复试场所。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向他人透漏复试内容,不得将试卷、答卷和复试内容以任何方式(微信等)转发他人。
六、考核内容与成绩计算
(一)考核内容
1.专业课笔试,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
2.英语考试,由外语学院组织实施;
3.专业知识能力测试,重点考核专业理论知识。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进行考核;
4.英语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由面试学科专业(方向)进行测试;
5.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科研潜力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对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二)成绩计算办法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0)×100×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面试成绩=英语考试成绩×10%+英语综合能力成绩×10%+专业知识能力成绩×60%+综合素质能力成绩×20%。
七、监督与复议
(一)复试录取工作开展期间,研究生招生监督检查小组将不定期进入到复试现场进行巡查。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各单位纪委委员须全程参与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
(三)凡违反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四)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疑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具体参考陕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收到复查申请后,与监督检查小组成员共同对复试成绩进行复核,并将复查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五)考生如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向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投诉。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投诉进行核实,并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电话:029-38185022;
邮箱:Jw@sntcm.edu.cn
八、录取与公示
(一)录取
1.政治审查和思想品德考察合格。
2.达到我校招生复试各项成绩要求:专业课笔试、英语考试、专业知识能力成绩、英语综合能力成绩、综合素质能力成绩、同等学历加试成绩。
3.综合成绩排名达到分专业招生计划名额之内。
4.体检合格。
5.严禁考生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公示
1.考生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公示10个工作日。因涉及考生个人隐私及信息保密问题,只公示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2.通过公示的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经录取检查合格的考生报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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