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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4-05-30 17:06:00
榆林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榆林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榆林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文、理、农、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院校,是榆林市唯一省属本科院校。学校从绥德师范走来,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23年。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8年,被陕西省确定为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被教育部确定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校现有榆阳、绥德和科创新城三个校区,设有16个二级学院,54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高质量发展,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弘扬奋斗精神,加快追赶超越,为响应国家战略、推动陕西建设、服务榆林发展,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大学而奋斗。

  二、招生专业

  注:学校将综合考虑实际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师资力量、毕业生就业、学生报考情况等因素,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4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近三年(2021届、2022届、2023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榆林学院接收跨校报考)。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勤奋刻苦的品质和报国兴业的远大理想,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需在学信网注册;

  3.在原本科专业学习期间学习成绩达到优秀等次,不得有考试不及格等现象。

  4.每生限报一个专业。所报考的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5.体检标准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陕西省教师资格体检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

  报名学生须于2024年6月15日前登录榆林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gw.yulinu.edu.cn/)点击“第二学士学位报名”入口按要求进行报名。招生办联系电话:0912-3896517。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

  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本人签字确认的《榆林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扫描件(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后,系统生成报名表,打印签字)。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本人本科成绩单(需加盖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本人本科新生录取名册(需加盖本科学校招生部门公章)。

  6.本人本科期间获奖证书扫描件。

  7.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清晰扫描,并统一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在报名端上传,未按要求报名或材料虚假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五、招生录取

  1.招生办公室于报名结束后组织相关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和报名资格,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6月30日前在榆林学院招生信息网、招生办官微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组织学院进行分专业面试考核选拔(选拨考核安排另行通知),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3.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复核确定后,为拟录取考生名单,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入校管理与收费标准

  1.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因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开学前向学校请假。未请假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新生报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本人签字确认的《榆林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5)本科期间获奖证书原件。

  其中,《榆林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和《录取通知书》需交到报到点,由学校留存。

  2.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3.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注明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标识第二学士学位的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延长学习时间,也不实行留级制度,发放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纳入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管理体系,所有学生进行集中住宿、统一管理。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享有全日制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须遵守学生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中途退学的,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学习期间报考研究生相关事宜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6.第二学士学位生收费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7.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形式并举的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实施方案,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录取工作。

  2.招生工作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其他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八、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榆林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s://zsgw.yulinu.edu.cn/

  学校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崇文路51号

  招生办联系电话:0912-3896517

  招生邮箱:ylxyzsb2023@163.com

  学校邮编:719000

  本招生简章以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榆林学院招生办公室。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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