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先试点到全覆盖,山东科技大学和青岛科技大学按照山东省要求试点高校总法律顾问制度。日前,山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在全省15所省属高校试点,2021年实现全省高校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
据悉,《意见》以管用、实用、好用为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从健全高校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校内规章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健全完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开展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建立高校总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高校法律文书清单制度、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和通报制度等九个方面提出了山东省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推进的机制体制。
《意见》明确,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依法治校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责任,明确1名校领导分管法治工作,其他分管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法治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高校应当有专门机构负责法治工作,加强日常法律事务管理,配足配优有法学专业背景或法律实务工作经验的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吸收校内法学专家和校外律师参加的法治工作队伍;支持法治机构独立开展工作,将法治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2021年山东省高校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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