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特聘教授、卓越青年人才门槛条件(人文社会科学类)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学术不端现象,不弄虚作假。
(二)无教学事故,课堂教学无不当言论,无擅自找别人替课现象。
(三)全职在青岛大学工作。
(四)身体健康。
(五)青年卓越人才年龄不超过42周岁。
二、教学条件
平均每学年至少完成2学分教学工作任务,其中1学分必须为本科生课堂理论课。
三、教研、科研业绩门槛条件
说明 :
1.学术论文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具体包括:
A类: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CSSCI收录来源期刊(简称CSSCI来源期刊)中各学科影响因子排名第一的期刊(不含入选十本以下的学科及高校综合性学报类)上的论文;SSCI一区论文。
B类:各学科(含类别)CSSCI来源期刊影响因子排名位列前20%的期刊(按发表年度并四舍五入计算)上的论文;SSCI二区论文;A&HCI论文;《新华文摘》主体转载论文。
C类:各学科(含类别)CSSCI来源期刊影响因子排名位居20%-50%的期刊(按发表年度并四舍五入计算)上的论文;SSCI三区、四区论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不少于2000字的理论文章;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主体转载的论文。
D类:各学科(含类别)CSSCI来源期刊影响因子排名位列后50%的期刊(按发表年度并四舍五入计算)上的论文;被《高校文科学术文摘》主体转载、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被《新华文摘》观点摘编的论文;《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核心期刊中的非CSSCI来源期刊论文;《中国社会科学报》不少于2000字的理论文章;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集刊论文。
2..SCI一、二、三、四区论文分别认定为A、B、C、D 类论文,SCI论文的分区采用当年中国科学院JCR期刊分区。
3.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学术著作认定为2篇D类论文,且仅限1本。
4.有重要影响的创作类成果认定为2篇D类论文,且仅限1项。
5.关于智库类成果:A、B、C、D等级的智库类成果分别认定为A、B、C、D 类论文,且仅限1项。
A类:有完整、系统的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且被党或国家领导人做出肯定性、有意义的批示,并有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纳进政府决策的证明。
B类:被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成果要报》或《教育部简报(大学智库专刊)》所采用的成果。
C类:有完整、系统的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且被省部级领导做出肯定性、有意义的批示,并有被省及以上有关部门采纳进政府决策的证明。
D类:有完整、系统的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且被市政府(省厅)主要领导做出肯定性、有意义的批示,并有被省或市及以上有关部门采纳进政府决策的证明。
6.学术著作、创作类成果及智库类成果折算论文仅限其中一项。
7.作为首位人员是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如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为师生关系,通讯作者等同于第一作者。凡出现“共同一作”类情形,若属校际合作且青岛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按第一作者核计,其他共同第一作者按共同第一作者总人数平均核计。 8.1篇A类论文按照2篇B类论文核计,1篇B类论文按照2篇D类论文核计,以上折算方式仅单向从上向下折算,不反向折算。
9.科研项目须为有资项目。
10.论文、项目或奖励达到高层次条件,自然视为满足低层次同类条件。
11.凡未做特别说明的,本办法仅核计青岛大学为第一单位的成果;凡涉及人员位次未做说明的,指负责人或成果首位完成人。
12.项目分类标准如下: (1)国家级
A 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
B 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点项目等。
C 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一般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重点项目、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政府间国际科研合作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等。
(2)省部级
A 类: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普及读物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重点),中央各部委(局)设立的重点科研项目(有资)等。
B 类: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资助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规划、教育部青年专项)项目、全国古籍整理项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艺术基金年度资助项目、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中央其他各部(局)设立的科研项目(含政府招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等。
(3) 市厅级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社科联、山东省文化厅、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资助项目、青岛市社科规划办、青岛市社科联、其他有关厅局级单位设立的科研项目等。
13. 如出现条件中未出现的教研科研业绩,按同等级别界定。无法界定业绩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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