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启事
中国教育在线讯 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学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已逐步形成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学校现有农业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3个山东省一流学科,ESI全球前1%学科1个,机械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机械工程、农业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电气工程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0个本科招生专业。学校设有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山东工程技术研究院设在我校,有17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检测研发公共服务基地、3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5个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工程实验室。现有25个学院,14个校级研究院,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3000余人,研究生3000多人。学校现为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首批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全国大学外语教学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研究生推免资格高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首批高校科研体制改革试点单位。
一、招聘学科
机械工程、农业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电气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力学、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建筑学、矿业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生物学、数学、物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史等学科。
二、引进人才层次与类别
(一)第一层次:两院院士;海外杰出人才。
(二)第二层次: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杰出、领军人才)人选;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学术带头人;海外知名大学教授;或海内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
(三)第三层次: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长江学者计划”青年学者;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海外知名大学副教授;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部级人才工程入选者;或海内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
(四)第四层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学科与专业建设急需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且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发表过高水平论文,或其他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
B.海外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或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紧缺专业急需的毕业于世界大学学科排名前100的优秀海外博士。
其他属学校发展需要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按所聘岗位享受待遇,学校给予一定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
(五)第五层次,本硕博一般为全日制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博士(博士后),对于业绩特别突出和急需紧缺专业博士(博士后)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38周岁。
A类博士:首位发表本学科论文SCI一区1篇或二区2篇;或首位发表本学科论文CSSCI一区2篇或SSCI、A&HCI源刊论文1篇;或首位发表本学科论文被SCI、EI、CSSCI、A&HCI检索6篇,且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论文;或优势特色学科急需的相当水平人才及海外优秀博士。
B类博士:首位发表本学科论文被SCI、EI、CSSCI、A&HCI检索3篇;或首位发表论文被SCI检索二区、CSSCI检索一区1篇,且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重点学科急需的相当水平人才及海外优秀博士。
C类博士:首位发表本学科领域核心期刊论文3篇;或被SCI、EI、CSSCI、A&HCI检索2篇以上;或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高水平业绩成果,能胜任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或具备相当水平者。
(六)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围绕学科建设重点需要,对具有国家级人才称号或急需的省部级人才、海外高水平人才可采取柔性引进方式。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以各种方式主持、参与、指导学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每年到校工作时间原则上要在2个月以上。
三、引进人才待遇
(一)全职引进各类人才待遇
注:山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面向全球TOP200高校(参照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高校或全球学科排名前200名的高校、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在前100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或全国最新学科排名前10%的高校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上述人才符合并入选学校“双百工程”,享受相应待遇。
(二)柔性引进各类人才待遇
四、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山东省“泰山学者”等国家、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条件的,学校将积极引荐,推荐成功后同时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五、联系方式
1.高层次人才联系方式
电话:0533-2782311 联系人:张老师
E-mail:rshch@sdut.edu.cn
2.博士求职联系方式
电话:0533-2786219 2780985 联系人:王老师 于老师
E-mail:rcb@sdut.edu.cn honghuayu@sdut.edu.cn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山东理工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邮编:255000
详情可登陆山东理工大学网站浏览(http://www.sd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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