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招生计划2250人)
学校概况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5年,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地处青岛西海岸新区核心位置,是一所港航特色鲜明的省属国有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首批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青岛市品牌高职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交通部全国高职院校交通运输行业职业建设联系点,学校先后荣获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山东省最具就业竞争力高职院校、山东省优势专业十佳高校、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中国最佳船员培训学校、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份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学校毕业生面向全国沿海各大港口、航运、口岸物流等企事业单位就业,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毕业生就业实现优质就业、稳定就业和高薪就业。
学校2020年继续面向山东省开展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现将招生简章予以汇总发布。
重要时间节点
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单独招生
【招生对象】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报考条件】【报考条件】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我校单独招生。
二、综合评价招生
【招生对象】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报考条件】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后,方可报考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三、友情提示
1、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院校。
2、凡被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
一、志愿填报时间
5月21-24日(每天9:00-18:00)
二、志愿填报网址
http://wsbm.sdzk.cn/gzdz
(此网址填报志愿期间开启)
三、志愿填报方式
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采用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报考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请在志愿填报期间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qdgw.edu.cn) 查看招生章程及有关报考注意事项,点击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填报专业志愿。
四、学校代码信息
学校报考代码:13014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五、志愿设置
2020年我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均设置3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1个专业调剂志愿,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填报志愿,考生最多可报3个专业,至少报1个专业。
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建议考生慎重选择,一旦调剂录取到不喜欢的专业后不能调整专业,也不能再参加高考。
缴费时间及方式
一、缴费时间
2020年5月25-29日
二、缴费标准
学校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组织的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70元/人。
三、缴费说明
考生志愿填报结束后,请于5月25-29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点击学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入口:http://ddzs.qdgw.edu.cn
缴费成功的考生可直接通过学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试系统,查看相关考试说明及有关注意事项,并按时参加考试。
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6月2日)
我校单独招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和综合评价招生考核时间:2020年6月2日9:00-10:00。
二、考核方式(线上笔试)
我校2020年单独招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和综合评价招生考核均采取网上(笔试)测试的形式。
具体考试要求详见考试说明。
三、考核科目
(一)单独招生
1、考核范围:应届中职毕业生、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2、考核科目:文化基础知识+职业适应能力测试。
3、考核方式:随机抽卷,网上闭卷测试,全部为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题。
4、考核内容
文化基础知识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两门,语文、数学各占50分,总分100分。
职业适应能力测试:道德品质、人文常识、法律常识、生活常识、时事政治、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及创新能力、职业价值观、逻辑、心理、同心抗疫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具备的潜能等,总分100分。
5、考核成绩计算方式: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知识成绩+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成绩,总成绩满分200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
1、考核范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2、考核科目: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职业适应能力测试。
3、考核方式:随机抽卷,网上闭卷测试,全部为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题。
4、考核内容
(1)综合素质评价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包括考生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研究分析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10科目)研究分析两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共200分。
学校组织成立评分专家组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的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后赋予一定分值。
(2)职业适应能力测试
职业适应能力测试包括素质测试、综合能力及职业潜能考核。
职业适应性能测试内容:道德品质、人文常识、法律常识、生活常识、时事政治、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及创新能力、职业价值观、心理、逻辑、同心抗疫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具备的潜能等。
5、考核成绩计算方式:考核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成绩*60%+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成绩*40%,总成绩满分200分。
录取
一、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单独招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和综合评价招生普通类、校企合作类专业分别按照各类招生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数比例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对于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学校在录取专业时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择优录取。
若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调剂后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若出现总分相同情况,单独招生考生按照文化基础知识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按照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二、友情提示
1、有关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海事局规定报考航海类(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年满16周岁的男性,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双眼裸眼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心肝脏正常,身高1.65米以上;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要求双眼裸眼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无色盲、色弱,心肝脏正常,身高1.60米以上。
2、外语考试类别:非英语专业学生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3、其它方面: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山东省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免试政策
一、免试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向我校提出免试录取申请。
二、免试报名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于5月21-24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免试报考事宜,免试考生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免试考生免交报考费,网上填报志愿后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三、相关材料
申请免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20年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免试申请表》(一式两份),此表填写完整后加盖所在中学或者单位公章,将此表连同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扫描成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学校电子邮箱(qhvtc@163.com),并将免试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获奖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于5月30日17:00前通过邮局EMS寄送至学校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映山红路316号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收,邮编:266404,联系电话:0532-81735188)
四、手续办理
我校对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6月8日前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统一办理免试录取手续。
高职扩招类学生安排
一、教学安排
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实施分类教学,全面推进学分制,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模式和考核评价模式,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教学、考核,坚持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送教进社区”、“送教入企业”,与现代学徒制企业联合施教的方式组织教学。探索开展“1+X”证书试点,健全以证代考制度,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企业实践经历,可记入本人的学业学分。具体内容详见学校《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培养方案》。
二、学生管理
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学生实施分类管理,结合学生特点,适应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式,制定有针对性的学生管理办法,统筹管理,分类指导,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实行三年基本学制、弹性学期、弹性学时,弹性修业年限为3-6年。
收退费政策
一、学费标准
1、普通类专业学费标准:会计信息管理、电子商务、国际商务、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集装箱运输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港口与航运管理、物流管理、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应用韩语等12个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年。
2、校企合作类专业学费标准:电子商务(与山东网商集团校企合作)学费为8800元/生/年;计算机信息管理(与科大讯飞校企合作人工智能方向)、软件技术(与科大讯飞校企合作人工智能方向)、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与科大讯飞校企合作人工智能方向)等三个专业学费均为10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
学生住宿费根据时间住宿条件不同按照以下两种标准收费:800元/人/年、1100元/人/年(根据实际住宿条件而定)。(宿舍配置:独立卫生间、独立洗漱间、热水器、衣橱、学习桌、观景阳台、暖气等)。
三、其它收费
根据我国海事主管机关规定和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条件以及学生本人就业的需要,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学生须参加海船船员考证,所需费用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
四、退学学费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奖助学政策
一、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2200-4400元/人。
2、学校每学期评定学生优秀奖学金,奖学金金额分别为校长奖学金1000元、优秀奖学金500元、300元、100元;学校还设有“吴福-振华”专项奖学金。
3、学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十佳创新创业团队奖学金每年3000元,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奖学金每年2000元,十佳创新创业个人奖学金每年1000元。
4、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且报到入学的获得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新生,学校分别给予不同奖励。
5、学校为特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爱心救助基金,并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适当的帮助。
6、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退役军人资助政策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2020年通过单独招生被我校录取的退役军人,学校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中的有关政策不再执行。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一、新生资格复查
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于规定日期来校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测复查工作。对复测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户籍所在地。
二、学历证书
我校单独招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声明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任何以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qdgw.edu.cn)为发布招生信息唯一官方网站,其他网站未经授权,一律不得以网上报名的名义组织考生报名。
遇见港湾 • 未来可期
展翼港湾 • 扬帆远航
咨询电话:0532-81735177
官方QQ群1:274128544
官方QQ群2:819276787
高职扩招QQ群:745450365
微信公众号:qdgwzkzx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映山红路316号
官方网址:http://zs.qdgw.edu.cn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