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烟台黄金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烟台黄金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有关规定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黄金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黄金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570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烟台市招远滨海新区金海大道996号
邮政编码:265401
第六条 学院类型: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批准学院成立的时间及基本概况: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是2016年经教育部备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学院坐落在中国宜居沿海城市山东烟台,地处中国第一大黄金产业聚集区烟台招远滨海新区,在校生5000多人,校园规划占地1700亩。
学院针对黄金市场技术人才供不应求的现状,以服务黄金行业、保障学生就业为前提,强化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以黄金地质、测量、采矿、选矿专业群对接黄金产业链,开设了涉及黄金经济与管理、人工智能与互联网信息、制造智能化、珠宝首饰与艺术设计、测绘与资源勘查、环境与材料工程、资源与土木工程等领域的22个专业,成为黄金专业齐全、文管财经协调发展的高等院校。学院坚持立德树人,注重职业能力提升,培养黄金行业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优势明显、特色鲜明,被山东省教育厅确立为“山东省首批综合评价招生院校”,获得“山东省培育工匠精神优秀院校”、“烟台市工匠孵化基地”等荣誉称号,同时还获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业务培训机构认证。
学院基础设施完善,建有与专业岗位无缝对接的实验实训中心,可精准、高效的提高学生动手操作能力,是学院建设的一大特色。目前校内已建成9个基础实验室,38个专业实验、实训室和15个校外实训基地;图书馆藏书13万册、专业书籍9万多册、专业电子图书19万多种,引进万方黄金专题数据库;已实现校园信息化全覆盖,保障学生生活的便捷,营造现代化的和谐校园。
学院为保障学生就业,与招金集团、招金银楼、上海黄金交易所、 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招金金银精炼有限公司、梦金园黄金珠宝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百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翠绿首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赛菲尔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深圳同心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深圳中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山东黄金、广西黄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核工业273地质大队、山东宏原环保科技集团等大型知名企业,签订了实习与就业合作协议,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实现了“市场零距离、上岗零适应、就业零障碍”的就业目标。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了由学院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开设22个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招生总计划数1850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
备注: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条 招生对象、报名与考试
单独招生对象:单独招生面向我省已经通过2020年高考统一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其中参加春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可以填报我校所有专业,不受考生专业限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报考条件等政策均按照省教育厅的文件通知执行。
综合评价招生对象:综合评价面向我省已经通过2020年高考统一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并符合我校具体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报名与考试:1、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24日 ,网址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http://wsbm.sdzk.cn/gzdz/);2、考试时间为2020年6月1日-3日,采用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相关安排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考试方式及录取原则
单独招生:我校单独招生考试方式为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网络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基础教育阶段的基本知识、语言表达、对报考专业的专业认知及职业发展潜力等。
综合评价:我校综合评价总成绩包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其中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面试由我校自主组织,采用网络面试方式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我校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30%和10%。
我校按照考生的单独招生或者综合评价总成绩,依据报考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个别专业生源不足,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凡被我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或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六章 收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费(预收)等费用。
学费:金融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云计算技术与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矿业装备维护技术等专业学费为5800元/年;环境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矿产地质与勘查、矿山地质、测绘工程技术、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物加工技术等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首饰设计与工艺、宝玉石鉴定与加工、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8800元/年。
住宿费:1200-1500元/年。
退学退费标准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奖资助体系
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及学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学生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经济困难学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实行免、减、缓政策。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入学学生进行严格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别
证书名称:烟台黄金职业学院;
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信网可查询)
第十六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函[2019]9号)文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学生进行分类管理,实行学年全日制和分段全日制相结合,专科学生的学制为3年,修业年限为2-6年;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统筹利用晚上等学习时间,每年的集中学习时间(含线上)不少于400学时;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
第十八条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文件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烟台黄金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滨海新区金海大道996号 邮编:265401
咨询电话:0535-8307991
传真:0535-8311001
邮箱:xsc8307991@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ytgc.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ytgc.edu.cn
乘车路线:招远汽车站转乘201招辛快线(直达)公交车到烟台黄金职业学院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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