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讯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关于编报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司[2020]70号)有关安排,山东交通学院2020年招收电子商务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01、学校简介
山东交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综合交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与交通运输部共建高校。
学校始建于1956年,建校60多年来,学校铭记“明德至善,格物致知”的校训,传承“严 尊 勤 全”的校风,山东交通学院坚持“以人为本,特色立校”的治校方针,现已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交通行业培训各种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共计26万余名。
学校现设19个二级学院(部),开设61个本科专业和交通运输、机械2个工程硕士专业。学校以交通类专业为主,涵盖“工、管、理、经、文、艺、法”等7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国际学生25000余人。
学校校园占地3200余亩,建筑面积93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3.5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纸质藏书211万余册,电子期刊8.6万余种。
02、招生专业与计划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山东交通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如下表:
03、报名对象与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均可报考。
学生原所学本科专业应与电子商务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原所学本科专业与电子商务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体检符合要求。体检标准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04、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8月12日-14日
请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并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提交:
(一)《山东交通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签名后的扫描版),电子文件名“姓名+报名表.pdf”;
(二)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扫描件,电子文件名“姓名+身份证.pdf”;
(四)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以个人身份证号命名,要求五官清晰,不得进行PS操作。
05、资格审核
上述报名材料缺一不可,山东交通学院将根据考生提交的资料,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考生于2020年8月16日前登陆报名系统或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审核结果。
06、考试办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山东交通学院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核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方式:网络远程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逐一参加面试考核。
(二)考核时间:2020年8月18日9:00--17:00
(三)考核内容:主要由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专业素养考核三部分构成,分别占比40%、20%、40%,满分100分。具体考试方案请关注山东交通学院招生信息网(zsw.sdjtu.edu.cn)。
07、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者,方可参与录取)。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个人综合素质测评、专业素养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成绩顺序,依次比对成绩,优先录取成绩高者。录取信息将在山东交通学院招生信息网(zsw.sdjtu.edu.cn)公布。
08、注册报到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山东交通学院书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详见山东交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二)新生入学后,山东交通学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09、学生管理与毕业
(一)通过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学制两年,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10、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将招生“阳光工程”要求贯穿招生考试全过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公开”规定,建立和完善招生、纪检、专家等集体决策和相互监督的招生工作机制,重点强化对考生报名、考试过程、招生录取、入学资格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二)学校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工作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531-80683890,举报邮箱:sdjtujwbgs@163.com。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与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11、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1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山东交通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50357)
电子邮箱:zhaosheng7112@163.com;
电话:0531-80687112;0531-80687119
传真:0531-8068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