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是上海市目前规模最大的公办高职学院,现有奉贤、杨浦、宝山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53亩。全日制在校大学生10000余人,学校教职工约700人。学校现有专业40个,市级教学团队20个,市级精品课程36门。校内建有141个校内实训基地,216个校外实训基地,设立12个大师工作室。学校是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特色高职院校、建设部一级资质培训单位、上海建筑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教育部和建设部批准的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商务部对外援助培训基地。学校秉承“厚人文、强专业、重实践、精技能、国际化”的办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致力于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上海特色、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多科性、技术技能型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 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详见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9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计划(91个职数)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点击此处链接下载表格)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
1.引进类别
A.领军人才
①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等人才工程入选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全国性学术社会团体会长、百千万人才工程、长江青年学者、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其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及地位的海内外领军人才。
②上海市(青年)东方学者入选者、上海市(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拔尖人才;其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及地位的海内外领军人才。
B.学科专业带头人
国家级精品课程主持人、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主持人、两次以上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首位指导教师、具有担任省部级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经历并取得突出成绩者;其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及地位的海内外学科专业人才。
C.行业大师
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拥有与学院专业领域吻合的自主知识产权且掌握核心技术或在企业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拥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研发及管理人才)的优秀硕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人员须具有高级职称;获得国家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术大师等称号的人员。
2.待遇
学校为高层次引进人才提供的待遇包括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科研平台建设等,高层次引进人才进校后一般适用年薪制。具体引进待遇面议。
3.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自荐或专家推荐与学校接洽,并向人事处提交《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高层次人才招聘邮箱:zhaopin@succ.edu.cn,由学校层面组织面试考核,报名时间不受限制。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1-57463763 021-57464112。
(二)优秀师资招聘(分批次招聘、录用)
1.招聘职位说明
教学科研岗位: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承担本学科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按学校要求完成核定的岗位教学工作任务,参加教学建设和改革,承担与岗位职责对应的科技研发和产学研工作。学科专业带头人还需负责学科专业团队建设等工作。
管理岗位:承担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相关政策和规定,履行管理职能和服务义务,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教学科研岗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较高的科研水平;具备高校教师普通话水平和英语能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艺术类和紧缺专业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具有行业企业中级职称或持有相当于中级职称的执业资格证书且对应学校专业建设要求的特殊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具有海外背景者优先。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人际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需要专业技能支撑的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条件。
3.招聘办法
(1)报名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电子邮件分别发送至应聘部门邮箱(见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9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计划)和人事处邮箱zhaopin@succ.edu.cn。邮件及附件名称请以“姓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命名。应聘材料包含:彩色照片、个人简历、获奖证书、教学科研业绩和成果、职称聘任证明等。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批次报名时段仅能报名1个岗位,第一批截止时间9月30日,第二批10月25日,第三批11月15日,最后一批截止时间到12月15日。用人部门招聘计划岗位数量根据实际招录情况进行更新。
(2)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一定比例,在符合招聘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面试通知。
(3)笔试与面试
教师岗位由二级学院(部)组织面试、试讲。专职辅导员岗位由学工部组织笔试、面试。管理岗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由人事处和用人部门共同组织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学校审定
通过面试环节的人员,材料将提交学校审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5)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三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学校人事处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人事处
邮 编:201415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邮箱:zhaopin@succ.edu.cn
联系电话:021-57463763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