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评定和校核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将公布地理、信息科技、历史、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等科目,以及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技能操作测试等第,并由区(县)中招办(考试中心)根据本区(县)规定下发(通知)考生。考试结果以区县下发的通知单为准。
考生可于7月28日上午10:00起通过下列方式查询:
登录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或新民网(www.xinmin.cn)、东方网(www.eastday.com),输入准考证上的报名号和报名时所填的考生证件号码的最后六位数字(不含字母)查询;
拨打电话12580后按9号键、移动手机用户12590203(免收信息服务费),输入准考证上的报名号和报名时所填的考生证件号码的最后六位数字(不含字母)查询;
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各学科笔试和信息科技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类;“合格”成绩再分为A、B、C、D等四个等第,A等约占20%,B等约占30%,C等约占25%;“不合格”(F)以卷面成绩60分以下或者约占2%划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技能操作测试以测评标准评定成绩,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类;“合格”成绩再分A、B、C、D四个等第,F为不合格。
考生若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9月5、6日两天(8:30——16:00),到学籍所在学校办理登记,由区县报送市教育考试院进行成绩复核,结果由区县中招办通过学校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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