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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2021-02-26 1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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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指导思想

为确保学校春招工作公平、公正,圆满完成科学选拔专业所需合适生源的目标,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开展春季招生考试过程中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54号)文件精神,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提高服务”的要求,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二、   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  业

计 划 数

学  制

中西医临床医学

25

5

康复物理治疗

35

4

康复作业治疗

10

4

三、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春季招生考试工作疫情防控专项工作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监察小组,招生委员会下设综合服务组、命题工作组、考务工作组、录取工作组。

1、疫情防控专项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统一决策,区、校联动,指挥部署我校春招考试期间疫情防控任务;督促、检查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一旦发现疫情,发出现场处置指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向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汇报重要情况,协助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后续开展的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在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授权下,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后续处置工作。

2、招生委员会

工作职责:领导学校春招工作,指导各工作小组的具体实施工作,讨论决定学校春季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3、招生监察小组

工作职责:全程参与学校春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全程监督考试考务及招生录取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进行。

4、综合服务组

工作职责:保证考场的设备正常运行、保障校园的各项安全、负责后勤保障、确保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所需的物品与条件。

5、命题工作组

工作职责:学校自主测试的命题及自主测试评分细则的制定。

6、考务工作组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学校自主测试工作,并负责信息安全等事项。

7、录取工作组

工作职责:负责学校春季招生录取过程中各环节工作。

四、   自主测试程序

(一)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3月13日、14日

地点:上海中医药大学(蔡伦路1200号)

(二)测试对象

1、身体条件满足我校《2021年上海中医药大学春季招生章程》中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2、志愿报考我校,且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面试资格线及以上的考生。

(三)网上报名

1、面试申请

2021年3月4日,校招生办公室在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址:

http://ygzs.shutcm.edu.cn/)上公布我校面试资格线及参加我校面试考生名单。凡符合面试要求的考生,须于3月4日至5日登录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点击“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并下载《上海中医药大学春季招生面试报名表》,同时选择参加面试时间。面试共分为四场,分别为3月13日上午、下午,3月14日上午、下午。每场人数不超过35人。

2、体检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实际情况,学校不再统一组织校测前体检。根据招生章程,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体检发现不符合相关专业身体健康报考条件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五、   自主测试内容和方式

面试内容包括小组主题讨论及个别面谈两个环节。

1、小组主题讨论(总分:75

(1)考核方式:就健康、伦理、社会热点等相关问题采用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自由发言。

(2)考核内容:主要考查学生分析问题的逻辑思维严密性、对问题的敏感性、成员间的协作、参与度及归纳总结等能力。

(3)小组主题讨论时间为40分钟。

2、个别面谈(总分:75

(1)考核方式:问答式,每名考生回答不少于三个问题。

(2)考核内容:主要考查考生对所申请专业的认识和兴趣,心理素质与抗压能力,敏锐性与逻辑思维能力及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

(3)每位考生的面谈时间为15分钟。

3、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我校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报考我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专家根据我校面试内容和考生实际面试情况,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与面试有关的相应内容,给予考生面试成绩。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需在2021年3月8日前提供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相关的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材料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考生录取资格。

 六、   执行回避制度

1.所有春招工作人员都签订承诺书,承诺凡有自己的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均主动申请回避,并承诺违反回避制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参与春招工作的评分教师和考场秘书由命题及考务工作组推荐,并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评分过程中,教师可主动提出回避,也可以应考生的合理要求进行回避。

七、   健全保障机制

1、考场

考场为标准化录播教室,面试室、候考室内均使用手机信号屏蔽设备。面试室将使用摄像机,全程录像录音且刻盘保存备查;候考室考生抽签分组也将录像并刻盘保存。

2、考生

考生按照签到时的抽签情况,随机形成考试小组。考生无线通讯设备不得带入候考区和考场。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承诺书。

3、面试专家

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探索完善采用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面试方式。我校成立面试专家库,由学科领域带头人、有相当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的专家组成。每场面试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严防暗箱操作。每组由5名专家组成面试小组,成员包括:来自不同单位和学科的高级职称的临床专家(含中西医结合、中医、针灸推拿、康复等领域);本校从事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副高或副处以上职称或职级的专家;本校正高职称的基础学科专家。

4、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50分,专家每场考核后独立打分。

5、选拔原则

我校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报考我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专家根据我校面试内容和考生实际面试情况,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与面试有关的相应内容,给予考生面试成绩。

考生总分为“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学校自主测试成绩”。依据我校招生计划,由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自主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同时自主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次参考统一文化考试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6、建立制度

我校在报送预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时,将建立“三重一大”的模式,由学校分管校领导和监察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招生各关键环节由校监察部门进行严格监督。

7、防疫提示

(1)所有考生在考前14天期间,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并完整、如实填写“考生健康承诺书”,并签名承诺。考生在考前14天有离沪情况或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须提供来校前7天内(含7天)在上海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当日测量体温超过37.3℃且未按我校疫情防控须知提供相应材料、无法提供相应检测阴性报告等情况的考生,不得入校参加考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己负责,学校不安排补考。

(2)所有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学校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进入学校前出示本人的“随申码”(需为绿色)、春招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填写完整的“考生健康承诺书”及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有需要)。以上材料不齐或未按照防疫要求提供相应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不予进校。送考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不得在学校门口聚集。考生进入我校后须沿固定路线进入考场所在区域。考试结束后,沿原路线即刻离开学校,不得进入非考场区域或在校内逗留。

(3)学校提前14天对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测试工作。测试当日,工作人员均须接受体温测量,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当日更新的“随申码”绿码进入考点。

(4)考试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按照我校防控应急预案处置。

 

八、   春季招生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

内容

负责部门

3月4日

学校公布自主测试资格线、测试时间和地点、自主测试考生名单等

录取工作组

3月4日-5日

考生网上选择自主测试时间

录取工作组

3月13日、14日

自主测试

考务工作组

3月17日

学校招生官网开通自主测试成绩查询,并开始录取

录取工作组

3月17日

招生委员会审核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招生委员会

3月17日-23日

学校网上公示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录取工作组

3月24日-25日

考生网上完成专业信息登记工作

录取工作组

3月26日前

完成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组

9月

新生正式入学


 

附件:

2021年上海中医药大学春季考试自主测试

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

本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是参加2021年上海中医药大学春季考试自主测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了解本次考试实施方案、疫情防控等要求,并且在考前14天内按要求测量体温、未离沪外出。经本人和监护人同意,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体温记录表中所记录的考前14天内的体温均属实。

二、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学校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三、本人考试当天自行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提前到达测试地点。

四、本人接受并如实回答以下流行病学调查,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  考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

◯ 是  ◯ 否

2.  考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 ◯ 是  ◯ 否

3.  考前14天内,所住社区是否曾有报告新冠肺炎病例? ◯ 是  ◯ 否

4.  考前14天内,是否有以下症状,如有请在方框内划√ ◯ 是  ◯ 否

症状:

£发热         £寒战         £干咳         £咳痰         £鼻塞

£流涕         £咽痛         £头痛         £乏力         £头晕

£胸闷         £胸痛         £气促         £呼吸困难     £呕吐

£腹泻         £结膜充血     £恶心         £腹痛         £其他症状

5.  考前7天内,若接受过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检测结果是否为阳性?

◯ 是  ◯ 否(无则不填)

6.  考前1天本人“随申码”或“亲属随申码”状态:£绿色 £其他颜色 £无

7.  考前14天体温记录表

日期

体温

日期

体温

日期

体温

日期

体温

2月27日


3月3日


3月7日


3月11日


2月28日


3月4日


3月8日


3月12日


3月1日


3月5日


3月9日


3月13日


3月2日


3月6日


3月10日




注:参加3月13日自主测试的考生体温填报时段为2月27日—3月12日;参加3月14日自主测试的考生体温填报时段为2月28日—3月13日。

 

                                      考生签名:

承诺日期:2021年3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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