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教委出台了《义务教育项目化学习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创造性问题解决能力为导向,以项目化学习的实践和研究为着力点,以活动项目、学科项目、跨学科项目为载体,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与学方式变革,进一步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培育项目化学习实验校100所左右,覆盖全市所有区。
着力于创造性问题解决能力培养
2015年本市成立儿童学习基础素养项目组,启动“指向终身发展的儿童学习基础素养的课程与教学培育研究”项目,其中的一项重点研究内容就是项目化学习。先后有静安区和田路小学、徐汇区高安路第一小学、杨浦区杨浦小学、同济大学附属实验小学、上海市卢湾中学等32所学校先行开展学习基础素养领域项目化学习试点,通过观课评课、研讨交流、专家指导,产生了有一定影响力的校长和教师,生成了一批优秀教学案例。为推进义务教育教与学方式变革,着力培养学生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在开展“儿童学习基础素养”项目实践和研究的基础上,本市将深化项目化学习的实践和探索,探索项目化学习教与学的新样态,高质量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
项目化学习是以校长为核心的教育教学团队,在学校活动领域、学科领域和跨学科领域,设计真实、富有挑战性的问题,引导和指导学生在一段时间内持续探究,尝试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形成相关项目成果。项目化学习过程中要把握正确的育人方向,全过程融入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公民道德等元素,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批判性思维、团队沟通与合作等重要的终身学习能力,促进教与学方式变革和教师专业成长,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三大载体,培育100所左右实验校
一是构建三大实验载体。学校根据学生认知特点与知识结构,选择活动项目、学科项目和跨学科项目,开展项目化学习的实践研究。活动项目是指在学校的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等各类活动中融入项目化学习要素,引导学生观察生活,提出问题,培育学生创造性思考、灵活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科项目是指基于课程标准,设计与学科核心知识相关的驱动性问题,引导学生在学科学习中自主或合作探索,激励学生深度理解学科核心知识、提升学科能力、培育学科素养。跨学科项目是指基于课程标准,整合不同学科的知识和方法,以系统的思维解决真实问题,特别是初中阶段要结合跨学科案例分析、探究型课题的开展,加大跨学科项目的实践和研究,建立各学科之间的有机联系,提高学生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形成分层次推进结构。项目化学习实验区根据项目化学习的推进思路和要求,整合区域内的教研、科研和基层学校的专业力量,形成区域项目化学习的实践研究方案,指导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分类实施。种子实验校制定和实施全面推进项目化学习的实施方案,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带动项目实验校协同创新。项目实验校结合学校实际,选好主攻方向,整合力量,重点突破某一类项目,制定和实施相关实施方案。市级层面将分2-3轮评选若干个项目化学习的整体实验区、100所左右的实验校。
市区联动,加大保障力度
一是市区联动,评建结合。上海将整合多领域专业力量,成立项目化学习市级专家组,加强研究、指导和培训,开发项目化学习行动指南,建立线上优质资源库,研制项目化学习评价指标,并力争3年内培养100-200位左右在项目化学习研究与实践领域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的“种子教师”。各区加强行政推动和专业指导的结合,区教育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实验校的跟踪指导和服务。实验区建组织管理体系和区级指导专家团队,加强区域内项目化学习的整体设计和统筹推进。实验区、实验校采取申报、评审制,经市级专家组评审后确定。注重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原则上每半年举行1-2次全市项目化学习交流研讨或成果展示活动,实验校原则上2-3年内都要在区级及以上平台上交流展示。本市教育督导部门也将对项目化学习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是加强保障,激发活力。市级层面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经费支持有关实验区、实验校开展项目化学习实践与研究。基于项目化学习的基本特点,赋予相关实验校一定的项目化学习课时安排的自主权。在绩效分配制度上,对积极参与项目化学习实践并取得创新突破的教师给予倾斜。开辟多种渠道,展示项目化学习的有关专业资源、活动动态和典型经验。条件成熟时,可吸收长三角地区及其他地区相关教育单位参与,增强成果的辐射效应。
上海市教委强调,本市义务教育项目化三年行动计划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重大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义务教育教与学方式变革、培养学生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改革探索,各区和学校要把项目化学习作为推进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强学习和宣传,并根据区域和学校实际,通过主题学习、专题教研等方式,积极开展相关学习、实践和研究,进一步激发学校的创新活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素质。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