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起,我省每年将在全省煤矿组织变招工为招生供需见面会,煤矿企业将与院校进行对接,签订意向和协议。此后,还将在大型煤矿建立100座实习矿井作为煤炭专业教学基地。
山西近日出台的 《山西省煤矿变招工为招生推进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提出,我省将加强校企联合实现变招工为招生,如订单培养、委托培养、联合办学、定向需求专业培养等举措,力争到2015年全面实现变招工为招生。
煤矿企业作为变招工为招生的实施主体,此后将直接招录煤炭院校毕业生。根据企业用人需求,直接从省内外煤炭院校招录毕业生。同时,建立校企联合制度,从2013年起,我省将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省煤矿变招工为招生供需见面会,煤矿企业将与院校进行对接,签订意向和协议。
除此之外,煤矿企业将根据用人计划,向煤炭院校提交订单,煤炭院校按照订单进行招生和培养,毕业后到煤矿企业就业。煤矿企业还可与煤炭院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先招录人员,再安排到委托院校进行学历教育,毕业后达到岗位准入标准安排上岗。
煤矿企业与煤炭院校还可利用各自优势,在企业设立办学点,在煤炭院校设立企业定向班等方式,实行联合办学。
《方案》还提出,在2013年至2015年全省煤矿变招工为招生过渡期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将支持涉煤院校扩大办学规模,满足过渡期用人需要。2016年之后,将在全省煤炭院校中,择优支持和建设一批煤炭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形成全省煤矿变招工为招生长效运行机制。
此外,我省将在大型煤矿企业中建立100座实习矿井,作为省级煤炭专业实习教学基地。
在政策扶持方面,此后省级财政每年将在安排职业教育经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经费和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经费时,向煤炭相关专业倾斜。煤矿企业的高级技术人员到煤炭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煤炭院校人才引进等方面将被给予重点倾斜和支持。
为鼓励非煤专业大中专毕业生报考,此后涉煤专业学生将享有免试入学、免修基础课,缩短学习时间等优惠方式到煤炭相关专业学习,同时高考生报考煤炭相关专业生源不足时,还可适当降低录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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