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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护理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7-03-09 16:08:00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省唯一的护理职业学院。学院秉承“明德、精技、济世、创新”的校训和“自强、至善、尚能、求真”的校风,坚持以“立德树人、尚能精技、凸显特色、创新发展”为办学理念,以“立德为先,管理治院、人才强院、特色立院、实干兴院”为办院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能力强化为核心、以专业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出产、教、研、医结合,努力实现“培养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办学目标。

  学院现有成都、德阳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900亩,开设有高中起点三年制大专专业6个(护理、药学、助产、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五年制高职专业3个(护理、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中专专业2个(口腔修复工艺、口腔护理),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教育教学设施完善,有各类专业实验室235间,建有“护理实训中心”、“医学形态学实验中心”、“药学实验中心”、“康复实训中心”和“心理健康中心”、与德国牙科协会共建德国标准口腔修复工艺实验室5个、牙科护理实验室3个。拥有省内外实习基地如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西苑医院等93个。有一所直属附属医院,为学生的临床教学提供可靠保障。

  学院高度重视教学和科研工作,拥有一支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勇于奉献的教师团队。现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63人,博士10人,副高以上职称46人。

  近年来,学院承担各级课题140余项。其中部省级以上课题21项,厅局级以上课题60余项;发表研究论文400余篇,其中SCI收录9篇。编写教材及专著100余部。学院不断加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四川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中唯一的医学类高职院校。

  学院重视对外合作与就业工作。不断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是中国西南片区唯一的国际护士水平考试(ISPN)培训基地;作为中德护理人才交流计划在四川地区的唯一赴德学员选拔、培训及输送基地,2015年、2016年共输送21名学员赴德学习工作。学院培养的学生理论基础扎实、实践技能熟练、综合素养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与好评,近年来就业率年均保持在95%以上。

  当今,高职教育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学院将紧紧围绕办学理念与目标,加强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内涵,加快学院发展,立足四川、辐射全国,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目标明确、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社会满意的现代护理职业学院。

  经四川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我院2017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为了保证顺利完成招生录取工作任务,学院特制定2017年单独招生方案。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笔试及专业技能、综合素质考核小组:负责笔试试卷领取、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评卷、汇总成绩;负责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试的题目制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组织考核,汇总成绩,复核成绩等。

  招生录取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实、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通知书发放等。

  后勤安全小组:负责后勤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

  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根据当年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下达我院计划安排以下拟招专业和计划。专业目录、最终计划数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中职类)

  四、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已参加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五、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中等职业类通过普通高考报名且取得2017年高考报名资格,获得考生号;

  (三)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六、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网站(www.cnsnvc.com)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以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现场通过网络报名。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报名期间可通过学院单招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也可在报名期间到学院成都龙泉校区现场缴费(节假日除外),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4日(周二16:00前),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志愿填报:中职考生只能填报与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大类一致的专业,不得跨类填报,具体招生类别见计划表。

  考生须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须及时打印《四川护理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贴照片同时作诚信报考承诺签名。

  七、报名资格审查

  2017年3月24日(周五)9:00—17:30,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取得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二)核准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报名资格审查及考核。

  (三)考生须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考试费130元缴纳,报名确认以缴费为准。

  (四)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护理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考生在报名表承诺栏作诚信签名,加盖中职毕业学校公章。

  2.考生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准备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寸照2张(其中1张用于报名表,1张用于准考证)。

  (五)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八、考试办法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中职类考生采用“文化基础笔试(中职类)+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总分均为400分。

  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与分值比例详见表1。

  

  表1:四川护理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方式与分值分配表

  (50分)

  (一)文化基础笔试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地点: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成都市龙泉驿校区);

  3.考试时间:3月25日上午9:00-11:30;

  4.考试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学院统一组织考试、阅卷评分;

  5.考试内容:文化基础笔试科目为 “语文+ 英语+数学”合卷。

  

  表2:四川护理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文化基础笔试比例

  (二)专业综合知识与技能考核

  1.考核形式:集中笔试,考核时间:2017年3月25日13:30~14:30。

  2. 考核内容及分值:专业综合知识与技能考核,总分150分。

  (三)综合素质测试

  1.考核形式:抽签面试,考核时间:2017年3月25日15:00~18:00。

  2. 考核内容及分值:职业能力测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表达能力、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素质面试总分50分。

  九、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处理。

  十、录取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基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三)学院依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

  (四)以笔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依次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五)对具备优先资格(获奖证明材料齐全)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考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参加我院校组织的面试,合格后录取。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校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六)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在各类别所有条件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分和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替补,将由录取领导小组根据录取情况届时确定。

  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其他事宜

  (一)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

  先依据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的高低,若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相同,则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的高低,若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则依据文化考试中按照语文、英语、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二)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三)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入学后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与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不得调整专业,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十二、时间安排

  

  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院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十三、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为准,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四、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五、联系部门与方式

  部门: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73号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610100

  咨询电话及传真:028-84879035、84879040(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028-84879140

  学院网址:www. cnsnv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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