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5单招考试章程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教高函[2010]27号)文件,我院获批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为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我院2015年继续开展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2015年我院单独招生拟将面向中等职业类、普通高中类(仅限棋艺和眼视光技术专业)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笔试及专业技能、综合素质考核小组:负责笔试试卷领取、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评卷、汇总成绩;负责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试的题目制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组织考核,汇总成绩,复核成绩等。
招生录取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实、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通知书发放等。
后勤安全小组:负责后勤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
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根据当年省教育厅计财处下达我院计划安排以下拟招专业和计划。
专业目录、最终计划数及收费标准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序号 |
院部 |
专业 |
类别 |
计划 |
学费(元/生·年) |
1 |
财经 |
金融与证券 |
财经商贸类 |
40 |
3700 |
2 |
投资理财 |
财经商贸类 |
40 |
3700 |
|
3 |
会计电算化 |
财经商贸类 |
40 |
3700 |
|
4 |
工房 |
电子商务 |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
80 |
3700 |
5 |
基础 |
棋艺 |
不限类别,文理兼收 |
20 |
3700 |
6 |
旅游 |
酒店管理 |
旅游服务一类 |
90 |
3700 |
7 |
旅游管理 |
旅游服务一类 |
70 |
3700 |
|
8 |
航空服务 |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
80 |
4100 |
|
9 |
导游 |
旅游服务一类 |
40 |
3700 |
|
10 |
景区开发与管理 |
旅游服务一类 |
30 |
3700 |
|
11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旅游服务一类 |
30 |
3700 |
|
12 |
软件 |
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 |
信息技术二类 |
40 |
4100 |
13 |
应用电子技术 |
信息技术二类 |
100 |
4100 |
|
14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信息技术一类 |
120 |
4100 |
|
15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信息技术一类 |
40 |
4100 |
|
16 |
外语 |
商务英语 |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
40 |
3700 |
17 |
医护 |
护理 |
医药卫生一类 |
50 |
4100 |
18 |
眼视光技术 |
不限类别,文理兼收 |
40 |
4100 |
|
|
合计 |
990 |
|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