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科技部发布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国科发区〔2020〕273号),成都中医药大学成功入选全国“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40家试点单位之一。
科技部在通知中表示,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5月,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中科院联合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据《实施方案》要求,分领域选择40家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试点,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期为3年。
经有关部门及地方推荐,九部门共同确定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名单》。作为试点单位的主要任务包括: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管理和服务、加强赋权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安全和科技伦理管理、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充分发挥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的作用等八项。
近三年来,成都中医药大学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核心,建立创新工作机制,搭建转移转化平台,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从质量和数量都有了显著提升。2017年《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成都中医药大学被确定为10所试点学校探索科技成果改革。作为先行示范校,学校在2017年制订完成《成都中医药大学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方案》,改革明确了学校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采取三种模式、职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学校和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处置办法、科技成果定价的实施流程等。同年,学校成立中医药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运营省级大学科技园、中医药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组建了“一核三驱“的促进科技成果专业机构,构建了对接市场需求、促进成果交易、提供投融资服务等全链条服务体系。经过三年建设,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比增加107%,科技成果转化经费同比增长276%。
本次学校入选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标志着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即将迈入新的阶段,赋权试点给学校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提出了新要求。学校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的创新与转化热情,也促使科研工作者思考中医药领域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联,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提供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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