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4年各类研究生招生计划按2023年实际录取人数的95%安排,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人数为拟招生人数,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拟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以最终教育部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会根据实际录取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生毕业后,如欲从事民航特殊岗位,身体健康标准参照《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执行。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4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拟接收外单位推免生。接收推免生工作按照《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执行。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检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根据网报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毕业身份的报考点,并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所在考点公告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真实性。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名注意事项
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部分学科按研究方向设置复试考试科目,考生在报名时要慎重选择研究方向。
2.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24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考试
(一)初试
1.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
地点:在考生报名省市招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4.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为4门。政治、英语一、数学一、英语二、数学二、数学三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试题所含内容以教育部制订的考试大纲规定为准。业务课为我校自行命题或部分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二)复试与资格审查
在复试阶段,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届时,考生须交验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同等学力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1.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方式:网络复试或现场复试。
3.复试包括综合复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复试采取专业知识综合问答或笔试+专业面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问答或笔试的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加强对其基本素质的测试。
5.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6.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录取
(一)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硕士生录取类别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不承担责任。
六、就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和按协议就业、回原单位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
七、学费和奖助金
(一)学费标准
(二)助学金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录取的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享受每生每学年6000元助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不领取助学金。
(三)面向全日制研究生开设学业奖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学业奖学金100%覆盖,最高12000元/年。
(四)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各类优秀奖学金;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机会。
八、其他
(一)本招生章程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培养所在校区为校本部。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四)招生信息公告及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研究生处官网(http://grs.cafuc.edu.cn/index.htm)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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