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136
办学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学 制:三年
学 费:5000元/年
二、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1000人。
(二)招生专业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通过2019年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三校生应(往)届考生均可报考高职单招。
四、考试方法
(一)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二)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五、录取办法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学校招生督察组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按成绩优先、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每个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对自愿放弃录取和不服从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3.除“煤矿开采技术”专业限招男生外,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4.学生体检标准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录取公示
1.拟录取考生名单和预录取考生名单,将只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进行公示。
2.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的考生,必须到当地报名确认点进行确认(被两所及以上院校拟录公示的,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进行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单招录取。
3.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学校于2019年7月办理录取手续,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新生入学
(一)凡被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录取院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录取院校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录取院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三周,院校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按退学或休学处理。
(四)院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相关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规定,用以帮助集中连片地区(87县)的贫困考生。同时承诺决不让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辍学!凡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录取院校“绿色通道”申请入学,优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
(五)凡被院校录取的新生,享受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的同等待遇,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认可并已进行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资格以经县、市、区招考机构审核通过上报省招生考试院的数据结果为准。
(七)云南省内大中型水库移民考生,由省财政厅、省移民局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每年每生8000元。库区移民考生需在报到时提交县(市、区)移民局、州(市)移民局审核盖章的《移民学生招生报名表》一式三份。
七、附则
(一)学校加强招生信息公开,有关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将通过招考频道或学校网站及时公布。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874-3181895。
(二)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三)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四)学校地址:云南省曲靖市职教园区文苑北路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邮编:655000
招生办公室电话:0874-3181871(工作日8:00-11:40,14:30-17:00),传真:0874-3513237
单独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平台:
云南招考频道网址:www.ynzs.cn
学校网站:www.ynny.cn
微信公众号: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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