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各有关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审核汇总,现将2020年度云南省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不含技工学校,不含成人中专学校)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2020年度云南省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中职教育学校234家,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学校54家。其中因2019年度在招生办学中有违规行为标记了“存在招生资质不良信用记录”学校9家,因学费标准未备案进行问题标记学校2家。2019年云南商务职业学院因严重违规办学,2020年不安排五年制大专招生计划。全部学校名单将通过云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s://jyt.yn.gov.cn/)、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进行公布。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另行通知。
二、未在招生资质核查公布名单之列的学校及专业、未经备案公布的联合办学学校及专业、以及当年无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学校擅自组织招生均属违规招生行为,所招学生不予注册学籍。违规招生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下一年度学历教育招生资质核查公布时进行问题标记。
三、各学校须严格按照备案的学费标准收费。中职学校须严格执行中职学历教育学费收费标准和资助政策,五年制高职院校须严格执行五年制高职教育收费政策,并严格执行中职教育段和高职教育段有关学生资助政策。严禁混淆学段收费、随意更改收费标准、按未经备案的学费标准收费。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逐步建立招生资质核查与学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挂钩机制,明确奖惩措施。对办学规范、内涵建设特色鲜明、专业结构各与区域经济紧密结合的学校,在专项资金和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对在学历教育招生资质核查中发现办学条件达不到办学基本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五、各地各校要通过招生资质核查和公布工作,助推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加强办学条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要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有效引导学生报读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保障学生接受优质中等职业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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