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督学在履行工作职责时,获取的信息通常包括被督导单位提交的自评报告、档案材料、座谈访谈资料、实地观察等,这些信息属于“过去时”,时效性不强,容易导致督学获取信息的灵敏度下降,进而导致对政府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学校履行办学职责进行监督指导的力度下降。
教育督导部门为了扭转上述获取信息有时滞、易失真的状况,往往会让被督导单位提供更翔实的档案资料,甚至鼓励提供照片、视频等资料。虽然迎检资料更翔实完备了,但时效性并没有提高,真实性也不见得有保证,反而会使被督导单位过分注重工作留痕。
为了彻底扭转上述局面,不妨让督学列席被督导单位的“两类会议”。第一类是被督导单位的决策、年度或半年度工作部署等方面的会议;第二类是教育系统及学校的重要业务会议或关乎教育工作重点、难点、热点等方面的其他会议,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民同招电脑派位会、体育中考项目抽签会、教师年度考核会议等。督学列席会议应形成制度,如列席何种会议、由谁列席、列席会议者对谁负责、列席者的保密职责如何落实、会议议程怎么定等都要全盘考虑。
让督学列席相关会议,一方面能够更有力地保障被督导单位正确履行教育职责和办学职责,提升履职效能。让被督导单位在作决策、部署工作、落实重要任务等阶段,接受督学的现场见证、监督指导,进而使被督导单位在作出决策、组织重大活动时更认真、更投入、更专业,从而提升履职效能;同时还能让被督导单位从过度留痕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抓好“现在进行时”的工作,也能有效地让被督导单位所服务的对象(如当地群众、学校师生等)摆脱“被满意”“被无意见”等情形。
更重要的是,让督学列席相关会议,拓宽了教育督导工作信息获取渠道,提升了教育督导工作的有效性,让监督指导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发生,使教育督导机制更为灵活,教育督导的时效性、针对性得到了提高;让督学列席相关会议,使督学与被督导单位联系更密切、关系更融洽,能让督学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丰富督学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的情境,倒逼督学“知政通学”,提升自身素质;让督学列席相关会议,还可以让社会对教育督导工作的知晓度得到进一步提升,教育督导工作更易获得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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