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时间为2月25日-3月31日,相关考生要抓紧时间,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如果你准备报考温州商学院的高职提前招生,这篇推文请收好。本篇推文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报名办法、综合测试安排、录取规则、时间进程安排、学校联系方式等内容,供你参考。
△ 温州商学院
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报考信息速览表
01、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温州商学院
学校代码:部委码13637,浙江代码0126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高教园区
邮政编码:325035
02、招生计划
学校2023年面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500名。具体如下:
注:1.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需满足类别要求。
2.意愿就读“3+1(2)”本科升学国际菁英计划者,可提前参加招生说明会暨诊断性测试 (联系电话0577-86691111)
03、报考条件
1. 面向浙江省生源,符合当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并已办理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普高招生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任何违纪、违法的处分记录、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04、报名办法
报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用“网络报名、在线审核”的方式进行。
1. 网络报名:报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月25日-3月31日期间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服务平台或通过温州商学院招生网(zsw.wzbc.edu.cn)进入“服务平台”,按规定进行网络报名,每位考生填报1个专业志愿(报名成功后,专业志愿不得更改)。
2. 资格审核:网络报名期间,学校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在线资格审核,根据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参加学校综合测试名单。
3. 报考费用: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40元,截止4月10日未缴纳考试报名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资格(具体缴纳方式和要求详见招生网公告)。
4. 提交材料:所有报名考生须于4月15日前登录我校招生网提交考生承诺书(具体操作详见招生网公告)。
05、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程序:
1. 综合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总分值为100分。
2. 测试形式:于考前一周在学校招生网公布。
3.学校根据普高招生考生学考折算成绩、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专业计划12倍的比例(同分带入)确定参加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所有获得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综合测试环节,未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资格。
4. 综合测试时间:4月30日
综合测试环节考察范围及方式详见《温州商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测试说明
成绩计算办法:
1.普高招生考生:综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学校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形成。以上各环节成绩若有小数值,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小数点后3位。
考生可选其中6门最高等级的科目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学考成绩,等第计分方式与应届生相同,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计入。
注:浙江省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中相关科目等级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相关成绩信息为准。学考等级是外省获得的,须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未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须提供学籍所在省的省级机构出具或签署意见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或证明(原件),否则我校不予认可,并计为0分。
2.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综合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折算为100分)+学校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形成。以上各环节成绩若有小数值,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小数点后3位。
注: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根据取得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计分,以“服务平台”提供的成绩为准。
06、录取规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学校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录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规则
学校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备录取名单。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照学校综合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折算成绩。若仍相同,则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学业水平成绩信息依次按外语、语文、数学科目就高等级排序。若仍相同,则优先排序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高者;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照学校综合测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成绩进行排序。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录取方式:采用双向互动选择。
1. 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
根据录取规则,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先确定“拟录取”名单;再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为“备录”名单。考生录取情况分“拟录取”、“备录”和“未录取”状态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
若专业实际报考人数未达专业计划数110%,该专业按实际报考人数的90%(小数点四舍五入原则)进行择优录取,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2. 考生选定录取学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状态后方可登录平台进行录取选择。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3. 办理录取手续。
学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已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生;未被录取的则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正常录取。
允许学生进校后参照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相关要求申请转专业,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明文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况除外。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不予注册学籍,已注册的,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a.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b. 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c.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d.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07、时间进程安排
报名:2月25日-3月31日期间
缴纳报名考试费:截至4月10日
登录校招生网提交考生承诺书:4月15日前
综合测试时间:4月30日
08、学校联系方式
温州商学院招生办公室招生热线:0577-86698888
学校网址:http://www.wzbc.edu.cn
微信公众号:温州商学院招生办 zswucc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