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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肯恩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4-05-15 0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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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院校全称

  温州肯恩大学

  二、院校国标码

  16405

  三、校址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

  四、层次

  本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温州肯恩大学、美国肯恩大学

  证书种类:

  (一)温州肯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中国教育部监制);

  (二)温州肯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国教育部监制);

  (三)美国肯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经中国教育部验证,与美国肯恩大学本部文凭完全相同)。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一)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学校纪检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全英文教学。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所有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严格执行。

  十二、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满分150分)须达到105分及以上;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满分150分)须达到90分及以上;上海考生及浙江省“三位一体”考生不受此英语单科成绩要求限制。学校所有专业实施全英文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二)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当地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的1:1确定调档比例。

  (三)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以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四)如出现某一省份生源良好而另一省份生源不足的情况,温州肯恩大学将对分省计划作出调整,将生源不足省份的剩余名额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份,安排录取。在按文理分科招生的省份,若所分配计划招收不足,温州肯恩大学将会考虑在文理科计划之间进行名额调剂,安排录取。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五)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六)新生录取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七)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办法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24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八)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九)学校对港及对台免试招生,对澳保送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的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学费暂定为75000元/学年(以政府部门审批为准)。学生选修课程超出每学期规定学分范围将产生额外费用。教材、住宿及其它费用另行收取。

  住宿费标准: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3000元/人(四人间高床)或7000-9500元/人(双人间高床和低床、四人间低床)或9800-14500元/人(单人间,原则上仅面向高年级学生)。

  十四、资助政策

  为激励在校生积极参加学习、科研与社会活动,学校还设立各类专项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评定标准及奖金额度详见学校官网的奖学金政策细则。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学校纪检室、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577-55870046。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联系人:谷老师、吴老师

  电话:0577-86000111 传真:0577-55870099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25060

  学校网址:www.wku.edu.cn

  邮箱:admissions@wku.edu.cn

  QQ招生咨询群:231407342

  微信公众平台: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

  十七、其他须知

  (一)入校新生同时在温州肯恩大学和美国肯恩大学注册学籍。本科在读期间,学生可自主申请美国肯恩大学交换生项目,申请成功后可自费前往美国肯恩大学交换学习1至5个学期(具体详见《温州肯恩大学学生赴美国肯恩大学交换学习项目实施办法》)。

  (二)为充分尊重学生的兴趣与志向,在新生报到后的第一学期内,学校提供自主选择、二次确定修读专业的机会。具体详询注册办公室及各专业所在学院。

  (三)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本章程由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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