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
浙教基〔2019〕1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落实《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浙江省特殊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浙江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关于开展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工作要求,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依据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基本标准,省教育厅制定了《浙江省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教育厅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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