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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30 16:16:00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全力助推我市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0〕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目标引领,推进职业教育走在前列

  (一)高标准建设职业院校。到2025年,打造1所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1所省级及以上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5个高水平专业(群),6所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19个高水平专业,1所紧密对接数字经济和新制造业的应用型本科院校,3所全国一流技师学院,支持有条件的市属高等职业学校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或本科专业;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90%,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二)高水平推进产教融合。全力创建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到2025年,培育10个产教融合联盟,建成15个市级及以上装备水平国内一流、产教深度融合的示范性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培育100家市级及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50个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和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三)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活力和社会服务力。培育一批面向小微企业,具有产品研发、工艺开发、技术推广、员工培训等功能的服务中心;打造一批服务区域性产业园区和乡村振兴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若干个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适应新制造业发展需求的人才智库。

  二、强化立德树人,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模式

  (四)构建“三全育人”新格局。加强党对职业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指标全面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专业质量评价、人才项目评审、教学科研成果评估等。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要求,配足配齐专职思政课教师,坚持政治素质第一标准,开展德育骨干管理人员、思政课专任教师培训,培育一批“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名班主任工作室和德育特色案例。

  (五)落实思想政治教育新要求。按照《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要求,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开足开齐开好必修课程。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将劳动教育纳入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必修课程。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素养、职业习惯培养,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等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打造一批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思政课示范课堂和案例。

  三、强化规划布局,统筹产教协调发展

  (六)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将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布局,鼓励引导行业、企业同步制定与产业发展规划配套的人才培养计划和人力资源开发方案,职业院校同步制定与产业发展对接的教育教学改革措施。实现市级及以上产业集聚区(园区)有职业院校入驻、新兴产业有专业(群)支撑,提升院校布局、专业结构与产业发展契合度。

  (七)统筹推进资源拓展与提质培优。落实职业教育规划项目建设,到2025年,新建5所市本级中等职业学校;加快钱塘区职教小镇建设,构建产业园区与职教小镇融合发展机制。加快推进职业院校提质培优建设。实施“一校一策”,支持市属高等职业学校高质量发展。以建好办强做特每一所中等职业学校为目标,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加快内涵发展,积极争创国家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

  (八)构建专业建设与产业需求对接机制。建设“职业教育数字资源平台”,推进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完善产教供需双向对接机制,引导职业院校主动对接新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等主导产业和养老、托幼、护理等现代服务业,动态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专业结构。研究制定扶持紧缺或急需专业建设政策,提高专业建设对产业需求的响应度。

  四、强化类型教育,完善现代职教体系

  (九)推进职业教育标准建设。积极探索书证融通机制,支持职业院校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我市企业和第三方培训评价组织积极参与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发。支持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主持或参与省级及以上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等开发工作。统筹推进职业院校落实国家和省级标准,科学制定具有校本特色的人才培养标准。完善教材编写、审核、选用、更新和管理机制,推动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教材,确保教材及时动态更新。

  (十)优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支持办学条件成熟、技能培养周期长的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高水平专业五年制人才培养试点。积极支持高水平的高等职业学校探索开展四年制本科职业教育,普通本科院校探索开展四年制本科及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教育。

  (十一)完善多向融通机制。加强“职普融通”,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举办综合高中。鼓励职业院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础教育,将职业体验活动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到2025年,全市建成60个职业体验中心。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参与实施职业教育服务终身学习质量提升行动,构建面向未来社区和乡村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

  五、强化产教融合,构建多元办学格局

  (十二)创新产教融合支持政策。各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按照当地最低工资25%的标准,对接受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锻炼的企业进行补助,补助部分纳入公办职业院校年度预算统筹保障,并通过公办职业院校拨付给企业。落实我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意见相关要求,鼓励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参与产教融合试点项目建设,对参与、支持产教融合试点的企业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企业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

  (十三)打造产教融合平台。以主导产业和优势专业(群)为纽带,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探索建立由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等参与的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职业教育集团。打造一批对接省“五个一批”工程、主要服务数字经济和新制造业的产教融合项目,建设10个市级及以上协同共建、成果共享、创新共赢的示范性产教融合联盟。支持联盟内单位共建一批产教融合示范基地、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实习实训基地)和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十四)深化产教融合模式。继续规范完善学徒制政策,加大学徒培养补助力度,强化学徒培养标准建设,建立与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支持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将企业办学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鼓励企业在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培养方案、课程开发、基地建设、师资培训、技能比赛、质量评价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六、强化开放办学,提升服务社会能力

  (十五)实施职业院校服务产业和民生发展计划。对接产业需求,推动职业院校主动面向行业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广等服务。落实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与社会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支持职业院校大力开展企业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高素质农民等群体的培训,加强家政服务、养老护理、物流快递等社会紧缺职业人才的培训培养;支持学校与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合作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互联网+教育培训”,开发数字化、立体化、多样化培训课程包;支持职业院校面向对口支援地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十六)实施职业教育服务对外开放计划。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动职业院校交流与合作。鼓励职业院校大力引进国际优质职教资源,重点鼓励职业院校配合企业到“一带一路”国家设立“丝路学院”。引导职业院校与国(境)外优秀职业教育机构开展合作,促进国内职业教育优秀成果向海外推介。每年选拔一批优秀职业院校学生到国(境)外职业院校访学或赴国际知名企业实习。

  (十七)完善职业院校社会服务收入分配政策。鼓励职业院校将教师开展社会培训、技术研发与服务等社会服务纳入教师工作量。职业院校通过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在支付项目成本后,剩余部分按不超过30%的比例用于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分配,实行绩效工资单列管理。落实教师研发专利和技术转让等科研成果转化奖励政策,教师依法取得的科研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经学校同意兼职从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和社会化服务等工作的教职工,其按约定取得的兼职报酬不受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

  七、强化人才激励,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十八)完善技术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将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纳入杭州工匠、名城工匠等政策扶持范围,扩大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奖励范围,加大奖励力度。实施职业院校师生“夺牌”计划,加强技能大赛市级集训基地和教练团队建设,加大对承办省级及以上各类技能大赛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世界技能大赛选手的选拔和培养;制定分级分类技能大赛“夺牌”专项奖励政策,加大对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的奖励支持力度,适时充实完善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直接认定为杭州市技术能手。

  (十九)完善职业院校用人机制。大力支持职业院校探索“固定岗+流动岗”试点工作,加大对职业院校外聘兼职教师的政策与资金支持力度。实施现代产业导师特聘岗位计划,加大高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引进力度,鼓励职业院校引进大师、工匠、企业优秀技术人员以及民间工艺大师等到校兼职任教,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提高兼职教师劳务补贴标准,落实技能大师工作室现有资金支持政策。制定职业院校教师自主招聘政策,设立“双师型”素质教师引进绿色通道,职业院校在核定编制总量内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要求,自主招聘符合教育教学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二十)完善职业院校师资成长发展机制。实施管理干部专业化提升计划,分类分批开展管理队伍专业培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落实5年一周期全员轮训,以及专业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锻炼等要求。到2025年,建成50个市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立“双师型”导向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将教师参与企业共同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社会培训、课程开发等内容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到2025年,建设5个高质量职业院校师资海外研训基地,培育一批市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企业实践基地。

  八、强化投入保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十一)加大政府保障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相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完善职业教育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经费统筹力度,落实公办高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省定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高等职业学校“一校一策”建设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和保障。对入选省级及以上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的,按规定给予支持。鼓励各地通过政府奖补等方式对实习实训基地给予一定支持。

  (二十二)推动社会积极参与。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独立或参与职业院校办学。充分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允许企业以资本、管理、技术等要素参与办学,建立健全差额补助、定额补助、项目补助、奖励性补助等多元公共财政资助体系。积极探索“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机制。

  (二十三)组织开展氛围营造。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打造“职业教育活动周”和“杭州工匠日”品牌形象,加大对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先进企业、个人和重大成果的表彰奖励和宣传力度。各级媒体要主动宣传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成就和技术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贡献,树立职业教育典型,大幅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

  本实施方案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由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原文件下载: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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