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大自考报名点?
2024-09-25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导语】四川广安大自考报名点:四川省教育考试院(https://zk.sceea.cn/);四川自考报名:首先要先进行网上注册,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一个自考注册选项,选择网上注册。自考报名注册就是填写下自己的基本信息,一定要确保自己的信息无误,另外手机号在自考考完之前不要更改,否则后期接收验证码不是很方便,而且更换手机号很麻烦。
一、四川广安大自考报名点?
广安自学考试报名网址:四川省教育考试院(https://zk.sceea.cn/);
广安市联系电话:0826-2337730;
四川广安大自考报名点地址:广安市城南金安大道二段208号。
地市代码 | 地市名称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地址 |
01 | 成都市 | 400-102-0985 | 成都市东城根上街桂花巷34号 |
03 | 自贡市 | 0813-2202090 | 自贡市自流井区公园路2号 |
04 | 攀枝花 | 0812-3365806 | 攀枝花市炳草岗建设街 |
05 | 泸州市 | 0830-3109974 | 泸州市江阳区阳光路1号5号楼 |
06 | 德阳市 | 0838-2204549 | 德阳市长江西路二段19号 |
07 | 绵阳市 | 0816-2366139 | 园艺山玉泉西街(新检察院北楼一楼左侧) |
08 | 广元市 | 0839-3305616 | 广元市东坝苴国路 |
09 | 遂宁市 | 0825-2281756 | 遂宁市遂州中路580号 |
10 | 内江市 | 0832-2024254、2051159 | 内江市市中区广场路179号 |
11 | 乐山市 | 0833-2435685 | 乐山市中区嘉祥路1号 |
13 | 南充市 | 0817-2227425 | 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2号 |
15 | 宜宾市 | 0831-2381446 | 宜宾市南岸叙府路西段双院街81号 |
16 | 广安市 | 0826-2337730 | 广安市城南金安大道二段208号 |
30 | 达州市 | 0818-2399233 | 达州市通川区朝阳东路226号 |
31 | 雅安市 | 0835-2239493 | 雅安市上坝建新路145号 |
32 | 阿坝州 | 0837-2822352 | 马尔康县达尔玛街2号 |
33 | 甘孜州 | 0836-6695902 | 康定县政府大院 |
34 | 凉山州 | 0834-3300143 | 西昌市长安中路14号 |
37 | 巴中市 | 0827-5266205 | 巴中市江北大街东段(市教育局三楼) |
38 | 眉山市 | 08338298854 | 东坡区教育局招考办 |
39 | 资阳市 | 0832-6631539 | 资阳市娇子大道南山巷市教育局内 |
二、四川自考怎么报名?
四川自考报名流程:
1.四川自考老考生:老考生报名比较简单,因为之前已经注册过了,所以不需要重新注册和现场确认,直接报名,选择自己想要报考的科目,缴费就可以。关于选择科目,最好选择一些稍微简单一点的,比较难考的科目可以留在最后,这样备考的时间会更长,通过的几率比较大。
2.四川自考新考生:新考生比较麻烦,首先要先进行网上注册,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一个自考注册选项,选择网上注册。自考报名注册就是填写下自己的基本信息,一定要确保自己的信息无误,另外手机号在自考考完之前不要更改,否则后期接收验证码不是很方便,而且更换手机号很麻烦。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
第一步:登录,考生在登录界面输入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密码(新、老考生均以自行设置的密码为准,若未修改,则默认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后6位),验证码后进入系统。
第二步:报考,若考生有多个准考证,在下图示意位置点选需要报考的准考证进行报考。
注意:同一个准考证下如果需要报考多门课程请一起报考。
第三步:选择考区,同一个考生只能选择同一个县区参加考试。
第四步:缴费,考生可以点击缴费按钮,进入缴费界面后根据提示付款,付款完成后,报考成功。在缴费下单之前,考生可以点击《撤销报考》按钮,撤销已报课程,重新选择。
其他说明:
推荐使用谷歌、火狐浏览器。请不要在同一浏览器同时登陆多个不同账号。
三、自考报名条件
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
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
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
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