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3-08-31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导语】中国教育在线成考频道从宁夏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公布,具体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7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大学、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成(继)教院等(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专业、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本校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严禁成人高校在招生宣传中虚假宣传、违规承诺。
各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教育部颁布复习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确定考试时间,制定试卷评分标准。统考科目按教育部颁布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20年版)的要求命题。
二、招生计划
报名前,各成人高校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编制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将通过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www.nxjyks.cn)在报名前公布。报名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基本要求(试行)》,综合考虑成人高校办学条件和能力、生源情况等,从严确定所属成人高校招生规模,组织所属成人高校编制各专业在各地招生计划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在网上管理所属成人高校的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未向社会公布的学校和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地区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地区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二)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宁夏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地点报名。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国外专科及以上学历必须经教育部相关部门认证方可报考。
四、报名办法
所有参加宁夏2023年成人高考统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手续。宁夏户籍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或公安机关发放《居住证》的县(市、区)报名并参加考试;非宁夏户籍考生在公安机关发放《居住证》的县(市、区)报名并参加考试。
(一)网上报名:9月4日8:00至9月8日12:00,逾期不予办理。
1.网上注册。考生登录宁夏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s://baoming.nxjyks.cn)进行注册。
2.填写信息及上传资料。
(1)报名信息必须由本人填写,确保填写和上传资料信息准确无误。
(2)报考高起专、高起本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报高起专、高起本学校的专业志愿。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按学科门类分为文史(中医)、艺术、理工、经济(含管理)、法学、教育学、农学、医学八大类,考生可任选一类,并根据所选择的类别填报专业志愿;非医学类专科生不得跨类填报医学类本科专业。考生须根据宁夏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中“专业计划信息查询”,选报两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3)考生根据报考要求和层次类别,报名时上传相应资料:
①在《居住证》发放地报名的考生须上传《居住证》照片。
②报考高起专、高起本的考生须上传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普通高中、中职、技工学校,下同)或同等学力证明照片。
③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上传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④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依据报考条件上传相应证书照片。
3.考生须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确认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二)资格审核:9月4日8:00至9月8日18:00,具体时间以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通知为准。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期间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根据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报名信息,或根据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的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资料到现场审核,否则视为考生自愿放弃本次报名。
1.申请免试的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后,根据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的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宁夏2023年成人高考考生申请免试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和相关资料到现场审核。“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携带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文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携带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书和复印件,服务期满但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出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支一扶办公室的证明和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携带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文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携带证书和复印件;退役军人携带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和复印件。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否则无效。现场审核通过后,考生于9月8日12:00前上传相关资料及《宁夏2023年成人高考考生申请免试审批表》的原件照片。各教育考试中心现场审核结束后的一周内造册盖章,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进行备案。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将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并免试录取入学。
2.申请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除少数民族考生和年满25周岁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后,根据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的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有关证件原件(交验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否则无效。现场审核通过后,考生于9月8日12:00前上传相关资料的原件照片。各教育考试中心现场审核结束后的一周内造册盖章,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进行备案。符合录取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将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3.未满18周岁的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后,根据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的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考生于9月8日12:00前上传相关资料的原件照片。
4.毕业证遗失的高起专、高起本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后,根据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的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明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考生于9月8日12:00前上传相关资料的原件照片。
需要现场审核的考生,在上传相关资料后,由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进行网上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可自行下载保存《2023年宁夏成人高考报名信息表》。
(三)网上缴费:9月4日8:00至9月10日18:00。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缴费手续,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报名。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规范我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0〕42号)规定,考生登录宁夏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145元。申请免试的考生,经审核通过,缴纳报名考试费50元,审核未通过的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45元,缴费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四)考生须知
1.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时,考生应准确填写、核对个人信息。因考生个人疏忽造成报名信息错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2023年10月16日后,考生登录宁夏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3.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2023年我区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网上阅卷。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了解相关要求与内容,提前准备好答题用笔等。
5.禁止考生将手机等违规物品带入考点,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将认定为考试作弊,各科考试成绩无效。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设备拍摄试题、答题卡,通过QQ、微信等传播试题、答案,涉嫌违法犯罪,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6.考生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获得报名、考试、入学资格的,一经核实取消考生的相应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起专、高起本不分文理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2.专升本考试科目为3门。
(1)文史、中医类,含哲学、文学、历史学以及中医学类、中药学类,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3)理工类,含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等除外),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高数(一)。
(4)经济管理类,含经济学、管理学以及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等,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高数(二)。
(5)法学类,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民法。
(6)教育学类,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1.宁夏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所有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2.各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专、高起本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专升本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三)考试组织
1.考试实施工作规则执行教育部教育考试院《202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
2.考试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为加强考试管理,考点要相对集中。报名考试人数不足200人的县(市、区)原则上不设考点,其考生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协调安排到邻近县(市、区)考点参加考试。
3.我区成人高考全部安排在地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实施,各考点要确保考场视频监控系统、报时系统、安检设备、人脸识别、无线电作弊防控系统等能够正常运行。
4.各考点要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认真宣讲《地区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结合作弊防范培训材料开展防作弊技能和考务培训工作。
5.对全部考生和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验,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及高科技作弊工具进入考场。
6.监考员要严格遵守监考员职责、监考工作实施程序,认真履责。
(四)评卷和成绩通知
宁夏202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评卷工作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11月下旬考生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次考试成绩。
六、录取
宁夏202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录取原则
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须坚持按需培养、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即在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第一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专业计划的院校,再投线上符合条件的第二志愿的考生,招生院校负责处理本校录取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宁夏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地区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二)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宁夏教育考试院根据地区有关规定、成人高考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试情况提出我区成人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方案,由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后执行。
(三)录取工作时间和要求
1.宁夏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集中录取,将于12月进行。
2.宁夏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招生院校、函授站(点)录取工作一律在本学校或本单位网上进行;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函授站(点)可向录取点派驻联络员,办理相关事宜。
3.成人高校招生计划根据录取工作进程实时调整。考试成绩统计结束后,宁夏教育考试院向各招生院校通知上线生源情况。上线生源数大于原招生计划数的院校应尽早向计划管理部门申请调整招生计划,所有成人高校必须统一在教育部的“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网上进行招生计划的调整。因考生较少及学校招生计划不足开班名额而调整专业的上线考生,由招生院校征求考生本人意见,经考生本人书面同意后可调整到同类别中其它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录取。
4.宁夏教育考试院依据招生学校计划和考生志愿投档给招生学校,录取工作开始后,招生学校及时下载考生投档信息,按时上传录取结果。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招生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5.考生可于2024年1月下旬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四)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本人所在单位和招生学校签署意见,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后,可免试录取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地区体育总局监制),招生学校签署意见,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后,可免试录取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可向招收成人本科学历教育的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由招生院校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并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后,可免试录取入学。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地区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8年12月31日前出生)。
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以上两项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只取最高一项照顾分值。
(五)信息公开公示
1.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自治区、市、高校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分别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应按照职责分工,对享受政策加分照顾、免试入学的考生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拟录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有关单位应于录取前在各自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示,并保持公示半年。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地区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六)新生入学复查
录取新生入学后,各高校要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手段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人高考是地区教育考试,各地要充分认识确保地区教育考试安全的重大意义,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要切实加强对成人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各级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高校要完善各类涉考涉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
(二)严密考试组织管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全国成人高考安全保密工作要求,采取人防、技防等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等全过程的试卷安全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要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加强考点考场管理。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要求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或在考点入口集中保管手机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手机及高科技作弊工具入场。要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积极使用分类检查的技术设备和手段,提高安检工作的针对性和效率,实现智能安检门全配备,进一步升级防范高科技作弊技术手段,确保考点考场无线电信号有效屏蔽。要加强考务人员工作培训,提高监考人员履职尽责能力。要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深入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手机作弊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要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考场监考、考点巡考等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落实地区和地方有关优化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科学精准做好考试防疫工作。
(三)加强报考资格审核。各地要加强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报考专升本考生的前置学历资格审查。要积极采取信息化手段,确保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准确无误。对于异地报考考生要进一步细化考生报考要求,并严格把关,坚决防范中介机构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的人员异地报考、录取和学习。对于申请加分、免试等相关照顾政策的考生,应会同有关主管部门重点加强资格审查,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未经公示和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要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推进与相关主管部门信息数据互通共享,积极推进考生身份和报名资格网上核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各地要加强工作统筹,原则上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各类免试入学考生的报名手续。
(四)严格招生录取管理。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力,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科学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保证录取新生达到接受高一层次教育的培养要求。
(五)加强培训机构治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地区关于涉考培训机构治理的有关要求,会同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涉考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六)加强招生宣传服务。各地各高校要综合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及时主动、准确有序加强成人高校招生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加强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服务保障,积极为残疾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营造温馨的考试招生环境。深入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考试作弊入刑”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营造诚信考试良好氛围。
(七)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及时调查处理成人高考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地区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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