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广西
创办日期:1979年
主办内容:开放教育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电话:0771-5859871
网址:http://www.gxou.com.cn
邮箱:暂无信息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宝路1-1号
院校概况
广西开放大学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教育厅主管,是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面向全民提供终身教育及服务,促进“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的前身是于1979年创办的广西广播电视大学,2020年12月正式更名为广西开放大学。办学以来,学校坚持扎根八桂大地,充分发挥体系办学优势,累计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40余万人,为全区各地特别是基层、行业输送了大批综合素质好、适应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广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学校现拥有两个校区——东宝校区和五象校区,分别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东宝路和邕宁区步云路。开设有开放教育专业46个,成人高等教育专业40个,与国内8所重点院校开展网络教育合作办学,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的人才培养模式,现有各类学历教育在籍生近10万人。现有在职教职工251人,其中,二级教授2人,博士生导师3人,具有高级职称6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134人,形成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学校搭建了集学历教育、社区教育、社会培训、学分银行、对外宣传和办公于一体的“一库多网、单点登录”的办学平台,基本实现报名、缴费、选课、学习、教学、管理等办学全过程的网络一体化。建成网络课程600余门,实现了全网教学。建有数字化图书馆、云教室、虚拟演播室、自助录播室、智慧教室和各类实训室、校外实践基地。逐步形成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育教学环境和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学校积极服务广西全民终身学习,承担广西社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广西远程教育服务中心、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广西中心、广西现代远程教育研究中心、大数据促进和改善民生重点示范项目等建设任务,办好广西老年开放大学、国家开放大学(广西)老年开放大学、国家开放大学残疾人教育广西学院,作为广西教师教育基地、广西新型职业农民综合培育基地、广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定点基地、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广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广西财政厅会计资格培训与考试基地、广西资产评估行业远程教育培训基地、广西红十字会救护训练中心救护培训与考试基地、南宁市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基地和“健康管理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单位,广泛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新型农民与农民工教育、退役军人教育和各类培训,为推动广西学习型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学校目前正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筹设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举全校之力筹建广西首个以信息技术为特色、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院遵循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道路,创立“共融企业、共建专业、共兴产业”的“三业”办学模式,打造“产学研创”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与国内知名行业企业合作,重点打造北斗导航技术、互联网技术、数字艺术设计、民政信息及智能化技术服务、航空、无人机应用技术等专业群,培养适应“现代信息业+传统产业”融合创新的新兴行业需求的技能型人才,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技术支持,助力广西经济转型升级,服务中国东盟区域的合作与发展。面向未来,学校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积极对接国家和自治区战略部署,按照《广西开放大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紧紧抓住线上教育快速发展的重大机遇,重塑覆盖全区城乡一体化运作的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创优提质学历教育,发展壮大社会培训,做优做强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建立广西终身教育服务管理机制,加快学分银行建设,不断提升内涵、强化特色,推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努力为构建服务广西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积极贡献。

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0-10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各市开放大学,文理学院、开放教育学院: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国开学位函[2023]7号)文件要求,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现已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国开教〔2016〕10号)的规定执行。现就申请条件中的部分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一)对于申请条件中的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所计算课程范围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统设必修总部考试课程,不包括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课程。

(二)对于申请条件中的语言考试,不同专业的要求有所区别。

1.非英语类专业的学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必须通过下列的一种外语考试:

(1)国家开放大学非英语类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2)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3)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合作高校相应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适用于对应专业);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笔试(不含口试)。

2.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时,必须通过下列的一种外语考试:

(1)国家开放大学英语类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2)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命题、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3)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及以上;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笔试(不含口试)。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时间要求

1.2023年10月20日前,各单位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国开教〔2016〕11号)要求,组织学生完成学位论文的写作和答辩,并将申请学位学生的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总校文理学院。总校文理学院对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由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评审委员会广西分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中相关修改意见由总校文理学院负责反馈。

2.已经组织学生完成学位论文的写作和答辩的单位,于10月10日至11月3日期间可将学生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送至总校文理学院指定电子邮箱,由总校进行学位论文查重初检,学位论文统一按“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_专业名称”格式命名。

(二)材料要求

1.《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份;

2.申请学位学生的《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3)两份;

3.申请学位学生的学士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见附件4)一份;

4.申请学位学生的《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附件5)一份。

以上附件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申请信息汇总表、申请表、学位论文、论文评审表(纸质版扫描为PDF文件)、查重报告及与毕业证同版的学生电子照片(以学生名字加身份证号命名)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文理学院电子邮箱,纸质版材料邮寄至总校文理学院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分委员会审核学位时,同一学生的学位申请只能退回一次。学位申请被退回的学生必须在半年内再次提交申请,且符合毕业两年内申请学位的时间限制。毕业正值两年的学生,首次申请学位被退回的,可在半年内重新提交一次学位申请。学生重新提交学位申请时,须同时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修改说明”(附件6)。

(二)学位论文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国开教〔2016〕11号)和《广西开放大学关于做好开放教育毕业论文(设计、作业)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开大教〔2022〕7号)规定执行。现就学位论文写作、答辩等方面的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1.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园艺专业的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参照学位论文要求、具备学术文体规范的调查报告可视为对应专业的学位论文。

2.英语专业的学位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4000词(英文撰写)。商务英语专业以商务项目计划书作为学位论文,商务项目计划书(包括正文及六项过程性报告)字数要求不少于4000词(英文撰写),其中正文不少于2000词。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设计类选题论文的审查,以对设计成果(说明书、图纸、程序流程图、代码等)的审查为主,论文查重率作为参考,不作为硬性条件,但要加强对查重率超过30%的论文内容审查,杜绝抄袭。

4.学位论文答辩时,答辩小组人数要求为“3人及以上的单数”。

五、合作高校学士学位授予

(一)部分本科专业的毕业生可选择申请合作高校的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程序和要求按照相关合作高校的规定执行。请申请合作高校学位的学生认真阅读《合作高校学士学位申请注意事项》(附件7),并签字确认。

(二)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开放大学的学士学位和合作高校的学士学位,也不能在申请过程中变更学位授予单位。超过八年学籍有效期的学生不能申请合作高校的学士学位。

(三)目前,国家开放大学与部分合作高校合作专业的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1.会计学、市场营销专业:北京工商大学的学士学位授予对象为2024年1月及以前毕业的学生,2024年7月及以后毕业的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的学士学位。申请这两个专业合作学位的学生,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4日。

2.工商管理专业:国家开放大学继续开展与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相关事宜按照原规定执行。

以上专业的学生通过国家开放大学非英语类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且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也可以申请相应合作高校的学士学位。申请合作高校的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程序和要求按照相关合作高校的规定执行。请申请合作高校学位的学生认真阅读《合作高校学士学位申请注意事项》(附件7)并签字确认。其他本科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

六、联系方式

(一)学籍科

联系人:刘思辰

电话:0771-5860226

(二)文理学院

联系人:唐玉荣

电话:0771-5851252

邮箱:wlxy gxou.com.cn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宝路1-1号1203室

附件:2.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

3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4.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

5.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

6.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7.合作高校学士学位申请注意事项

广西开放大学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