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湖北
创办日期:1959年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自学考试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湖北大学
电话:027-88663615 027-88663575
网址:jjy.hubu.edu.cn
邮箱:暂无信息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院校概况
【历史沿革】我校是国内较早举办成人高等教育院校之一。1959年函授业余大学开始正式招生,我校于1983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湖北省最早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五所主考院校之一。2011年,学院与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合署办公。【基本职能】学院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和管理全校继续教育工作,具有管理与办学的双重职能,是学校直属单位。根据学校机构和职能划分,具体职能:1.负责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学位管理;2.负责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3.负责开展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业务;4.负责开办和统筹管理各类非学历教育;5.负责培生考试(PTE)考点工作,承接和统筹协调在校进行的各类社会考试项目;6.负责管理和实施各类职业技能认定业务;【人员机构】现有正式职工17人(其中含党政主要负责人2人、副院长3人),聘用人员8人,共25人。学院设学院办公室、自考部、成教部、培训部、高师中心办公室、考试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公室等6个部门。【业务情况】秉承“市场立院、质量强院、创新兴院”的理念,坚持做好继续教育理论研究、稳步发展学历教育、大力发展非学历教育与考试和PTE考试服务的业务发展格局。(一)学历教育1.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始于1959年,共为社会培养了高等学历本、专科人才近20万人。目前,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举办“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高中起点本科”三种学历层次,开设“函授”、“业余”两种学习形式,现有11个专科专业和25个本科专业,招生范围覆盖湖北、广东等多省(区)。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我校于1983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校先后分别成为湖北省率先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全日制助学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衔接教育、首家网上评卷、首家进行自学考试“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的主考院校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目前,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非全日制专科、非全日制专升本等两种办学形式。(二)非学历教育1.高校教师培训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成立于1987年,业务上隶属于教育厅,人事上归属湖北大学,主要包括四大职能,分别是为全省高校教师职业发展开展师资培训、调查研究、协调咨询、信息交流。目前主要开展的培训项目有: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人员培训、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湖北省属高校出国留学人员外语培训、湖北高校国内访问学者等,年均培训人数达6000余人次。2.中小学教师培训结合我校师范教育优势,积极参与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武汉市教育局以及地方教育局等政府招标采购项目,主动承接省内外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的各级各类教师培训项目,年均培训中小学教师2000余人。3.政府企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借助各种社会资源面向企业、政府和社区进行市场探索与开拓,成功举办了省国家税务局师资培训项目、省移民局三峡库区移民致富培训、中国银行青山支行管理人员培训、武汉市园林局干部培训、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培训、温州市粮食局干部培训、中铁科工领导干部培训、中国邮政湖北公司支局长业务培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旅游局干部培训、西藏自治区机关、村(居)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等。(三)PTE英语水平测试及其他社会考试PTE考试是继托福、雅思考试之后新兴的全球性英语水平测试。目前,该考试已得到世界范围内数千所院校认可,包括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在内的美国50所顶级商学院,澳大利亚、新西兰的所有高校和机构以及近100%的英国大学和超过90%的加拿大院校,也可用于申请欧洲及亚洲国家使用英语授课的大学课程。湖北大学PTE考点是继北京考点、上海考点、广州考点后中西部唯一考点。学院还承办各类社会考试项目,如银行、证券业入职类、认证类考试,ATA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等,年均超过20000人。【工作荣誉】学校多次被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教先进单位”、“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先进集体”、“全国成人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优秀单位、“湖北省高师函授先进单位”、“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武汉地区自考全日制助学班考试先进考点”。2012年学校被教育部授予“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连续多年成为湖北省组织部干部培训服务供应商。

湖北大学自考2023年12月份批次毕业证发放通知

2023-01-26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请2023年11月申请了毕业证的校本部高起本全日制助学班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4年1月30日到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行政楼328室)领取毕业证。未在此时间领取的,可于2月21日开学后每周二、周四领取(节假日除外,发放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非校本部的助学班考生,请与毕业申请现场确认的助学机构联系领证事宜;社会、系统类型的考生(准考证号非0146开头),请与考籍所在地自考办联系领证事宜。

毕业证集中发放期间,可刷身份证开闸从人行通道入校,外部车辆不能入校。

毕业证书原则上不能代领,如确实需要代领,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无血缘亲属关系

下载附件《委托书》,本人手工填写,带上双方身份证原件领取。

2.有血缘或亲属关系

A.提供双方血缘亲属关系的证件(如双方在一个户口本上的户口本、结婚证等)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B.双方身份证地址相同的,也可仅凭双方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3.顺丰快递到付(谨慎选择,有遗失风险)

请谨慎选择此方式,因毕业证遗失后不能补办,故选择此方式产生的后续问题(如遗失等),由考生本人负责。具体步骤为:考生下载附件《快递方式委托书》,本人书写完整,然后手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书一起拍照(必须清析),并将此图片和单独拍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放于委托书相应位置)图片,共计2张图片,发自考办邮箱(3227909547 qq.com),邮件中请附与委托书上书写一致的考生本人快递地址、姓名、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