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湖北
创办日期:1952年
主办内容: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培训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湖北工业大学
电话:027-59750715
网址:https://ce.hbut.edu.cn/
邮箱:jxjy@hbut.edu.cn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院校概况
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湖北工业大学在开展普通高等教育的同时,为多渠道、多形式办学而设立的管理机构,专司职业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于1958年举办成人教育,1982年开办成人高等教育,1988年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院主管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培训三种教育类别,中套专(自学考试)、高起专(成人教育)、高起本(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四个教育层次,拥有各类在读学生近20000人。学院下设综合办公室、成人教育办公室、自学考试办公室、培训部、留学教育培训中心、考试中心、信息与网络部、马房山综合管理办公室等七个科室,共有正式职工30余人。成人教育专业开设:生物技术及应用、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会计、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艺术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对外汉语、英语、广告学、艺术设计、动画、生物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统计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生物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自学考试专业开设: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工程、电子政务、动画设计、工程管理、光机电一体化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国际金融、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环境工程与管理、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机电一体化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通信工程、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网络技术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建筑经济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检测与维修、人力资源管理、商务秘书、商务英语、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数字媒体艺术、网络传播、信息管理与服务、行政管理(电子管理)、艺术设计、会计电算化、文秘与办公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数控技术应用。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邮政编码:430068综合办办公室电话:027-59750703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的通告

2025-02-18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以下分别简称《清单》《规范》)要求,本着分步分批推进专业计划调整的原则,经调研论证,决定对我省现行专业考试计划《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版》(以下简称《2018版计划》)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专业及考试计划

1.畜牧兽医(专科)、法学(专升本)等53个专业将实施新考试计划(详见附件1)。

2.测绘与地质工程技术(专科)、建筑经济管理(专科)、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科)等9个专科专业,因《清单》中部分专业的基本规范尚未公布,此次暂不作调整。

3.现代农业技术(专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升本)等6个专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注册新生。上述6个停考专业的相关事宜以及2023年底已停考的14个专业课程顶替方案,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业类型、代码和名称

1.根据《清单》和《规范》的相关要求,本次调整的53个专业分专科、专升本两种类型,其中畜牧兽医(专科)等专科专业共14个,法学(专升本)等专升本专业共39个,此次仅对14个专科专业代码和名称进行调整,专升本专业代码和名称不作调整。停考专业的代码和名称不作调整。

2.新代码和名称从2025年4月考试起启用。新旧专业代码和名称对照情况详见《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新旧代码和名称对照表》(附件3)。

三、新计划实施时间及新旧计划转接办法

1.新计划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2018版计划》中所有课程将继续开考,直至2025年底结束。

2.2025年1月前已成功注册的在籍考生,可选择按《2018版计划》或新计划申请毕业,按《2018版计划》办理毕业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自2026年上半年起,未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将《2018版计划》专业变更为新计划专业,按照新旧计划的专业课程对接方案要求(见附件4、附件5),顶替新计划的相应课程,满足新计划的专业毕业条件后方可申请毕业。考生将《2018版计划》专业变更为新计划专业后不予撤销变更,只能按照新计划的相关要求申请毕业。

3.2025年1月之后注册的考生只能按新计划申请毕业。

四、课程报考、免考及实践性环节考核

1.报考条件遵循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考试计划课程免考按当次发布的免考办理须知执行。

3.在专业计划中,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将被视为一门完整的课程。考生须取得这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科课程的学分。

请有关考生按照我省专业及考试计划调整的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合理规划、科学制定自身的课程学习和考试计划。

附件【关于20个停考专业的新旧计划课程顶替实施方案 .pdf】已下载55

附件【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新旧代码和名称对照表.pdf】已下载31

附件【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4年版).pdf】已下载87

附件【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新旧专业对接课程顶替表(专科).pdf】已下载19

附件【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新旧专业对接课程顶替表(专升本).pdf】已下载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