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湖南
创办日期:20世纪30年代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自学考试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湖南师范大学
电话:0731-88912526
网址:https://jxjyxy.hunnu.edu.cn
邮箱:暂无信息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路800号湖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
院校概况
湖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专职开展继续教育的直属二级学院。学院秉承“仁、爱、精、勤”的校训精神,以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为办学宗旨,依托学校优秀的师资队伍和雄厚的学科实力,整合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主动适应学校发展战略,面向社会开展高质量、高水平、高层次的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满足了各领域、各地区、各行业骨干人才的学习需求,实践了高校服务社会的重要职能,实现了继续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学院设有成教函授部、自学考试部、培训拓展部三大主要部门,并形成了项目管理、项目研发、教学管理、质量管理、教学服务为一体的较为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2016年,成人函授在校学生23838人,自学考试在籍学生7003人,培训人数19496人次。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工作团队,致力于打造一个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社会效益显著的终身教育体系,通过全方位联合、多元化办学的模式构建一个“易学”“乐学”的终身学习生态系统。凡有意于提升学历、培训技能、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志之士,学院将竭力为您搭建一个通向成功的桥梁。2007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先进单位”。2009教育部“全国自学考试先进单位”。2011教育部“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学校”。2014民政部与李嘉诚基金会联合主办、中组部和全国妇联支持的“展璞计划”公益培训项目湖南地区唯一合作高校。2015湖南省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点落户我校。2016成为北京市教育学院朝阳区分院、广东省中山市教体局指定教师培训基地。

关于2025年04月考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考生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5-02-27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校2025年04月考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考生实践性环节(含实践课程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考核工作,切实加强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答辩和实践环节考核工作的管理,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2〕18号)、《关于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操设计类课程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考自字〔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时间:2月27日9:00至3月2日17: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

合管理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nzkks.hneao.cn)

报考实践课程和毕业论文。由考生个人选择考生属地教育局(考试院)自考办报考。毕业论文完成报考后在3月20日前(节假日除外)与我校相关专业学院成教办联系(联系方式见附表1)。

二、报考条件:

各专业考试计划中,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个部分相结合的课程视为一门课程,应考者在取得理论考试合格成绩后才能报考相应实践环节考核(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课程除外)。凡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考核、毕业实习、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生产实践等毕业环节课程的考生,其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和其他实践环节课程的成绩必须已全部合格。

三、缴费标准和方式:

按湘发改价费﹝2023﹞46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本项目的相关费用,实践环节考核费每生120元/科,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答辩费300元/科。

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答辩费缴费时间:3月14日-3月24日;实践环节考核费缴费时间:3月25日-4月15日;考生应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通过“湖南非税”进行网上自助缴费。(缴费详情见随后发布的湖南师范大学2025年04月考期高等教育自学考生毕业论文、实践环节缴费说明)

四、答辩与考核安排:

时间:2025年04月19日

地点:以专业学院通知为准

五、注意事项:

1、未报考成功的以及未按时缴费的考生将不安排本次的论文指导答辩与实践环节考核。自学考试社会考生的考籍管理、理论及实践课报考、理论课考试安排、毕业办证等工作均由考生属地自考办负责,我校仅负责毕业论文指导答辩、实践环节考核的实施和成绩上报。

2、考生报考、缴费完成后,在3月24日前将毕业论文初稿按照学院的要求给指定的老师(联系方式见附表1)。

3、所有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助服务系统打印报考单方可参加论文答辩与实践环节考核,因考生个人原因没有按要求来校参加论文答辩与实践环节考核,视为自动放弃,其所交论文指导答辩费、实践环节考核费不予退还,所交论文我校不负责保存。

4、考生请按要求自行查重,并上交查重报告,查重率不能超过30%。凡引文部分超过50%的论文视为抄袭。凡指导老师认为论文不合要求,需要重写的,只能在本专业的原来研究方向内选题重新撰写论文。

5、为公平、公正,我校一直采取论文指导与论文答辩相分离的原则,请考生答辩结束以后不要向指导或答辩老师打听成绩,论文答辩与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与湖南省2025年0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理论课成绩一起公布,届时请登陆“湖南自考服务平台”查询。

6、如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论文答辩和实践环节考核不能如期进行的,我校将在湖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欢迎回母校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和实践环节考核;祝答辩、考核顺利!

湖南师范大学自考办

2025年2月27日

附件【附表一湖南师范大学社会助学专业毕业论文联系安排表.docx】

附件【附件二湖南师范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格式.docx】

附件【附件三湖南师范大学自考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规范(202409修订).doc】

附件【附表四毕业论文范文(小教专业范文).docx】

附件【附表五小学教育(本科)专业实习鉴定表.docx】

附件【小学教育方向的本科学生论文选题.docx】

附件【学前教育方向的本科学生毕业论文题目.docx】

附件【应用心理学研究方面的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