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上海
创办日期:1985年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上海海事大学
电话:021-58856269
网址:https://cec-seafarer.shmtu
邮箱:暂无信息
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2600号
院校概况
上海海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上海海事大学下属的二级学院,下设船员培训、航海职教、函授夜大和陆上职业培训等部门。学院与上海船员培训中心,按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方式进行运作,下设船员培训部、函授夜大部、继续教育部、航海职教部四个教学管理机构,分别负责组织各类船员参加国家海事局适任证书的考证培训和特殊培训,成人学历教育本、专科和专业证书教育,交通系统高中层次管理干部和技术干部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以及面向上海及浦东的各类技术培训,高级船员培养项目。2015年,继续教育学院上海船员培训中心整体搬迁至浦东大道2600号海事大学港湾校区。继续教育学院的优势和特长为航运类高等教育和专业培训,上海船员培训中心的优势为提供广泛的、系统的航海专业适任和技术培训,特别是在高级船员方面。学院/中心的培训规模和质量在上海市和国家交通运输系统有一定的声誉和影响。

上海海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录取原则

2023-05-23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根据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为确保我校成人高考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现将我校成人高考招生录取原则公布如下:

1、凡达到当年成人高考各省级招办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本人专业志愿,按照成人高考总分“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免试生;

2、成人高考总分相同时,专升本层次依次按政治、外语、专业基础课(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大学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起专层次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起本层次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专业基础课(历史地理综合、物理化学综合)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录取专业按报考的志愿顺序确定;当专业上线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或各专业班上线人数不足而无法开班的(原则上不足30人),学校将征询考生意见,调剂至其他专业或并入其它教学点相同专业。如考生不愿服从调剂,学校将按退档处理;

4、招生计划数大于线上生源数的,该招生计划可用于委培生源的录取。录取原则与线上生源录取原则一致;

5、各专业原则上执行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经上级部门同意,各专业录取时可根据线上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6、录取方法和程序、免试条件及政策照顾加分,按照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7、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成人学历教学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8、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上海海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考招生录取原则《沪海港继教[2018]7号》文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