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江苏
创办日期: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自学考试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苏州大学
电话:0512-65112321
网址:http://jxjy.suda.edu.cn/
邮箱:jxjy@suda.edu.cn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333号
院校概况
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工作始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在发展过程中,坚守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与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合作,坚定走联合办学之路;不断改革调整专业设置,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归口管理、过程管理,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在经历了创立、改革、转型等发展过程后,我校继续教育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在服务地方经济和人才强国战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苏州大学继续教育由成人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培训教育三种办学形式组成。成人学历教育办学层次包括高起本和专升本,招生专业28个,现有函授、业余等在籍生1万余人,在江苏共设有12个教学点;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招生类别68个,脱产在校学生1.6万人左右;每年通过举办各类干部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等培训学员8万余人;此外,还积极拓展境内、外合作办学,举办学历教育和高级培训班。在新的发展时期,我校继续教育将秉承“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的校训精神,坚守“学术至上,学以致用,培养模范公民”的办学理念,传承和弘扬“自由开放,包容并蓄,追求卓越”的校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大建设为己任,加强理论研究,探索与我校建设国内一流大学目标相适应的继续教育办学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为全面构建我国终身教育体系和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做出更大的贡献!

苏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的通知

2023-06-06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各学院(部)、自考校外助学点(班)、成教校外教学点:

为进一步严格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确保2023年7月自考考试及成人高等教育本学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考风考纪教育

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是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是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学院(部)、自考校外助学点(班)、成教校外教学点要高度重视考风考纪教育的重要性,通过狠抓考风考纪教育和考试纪律来杜绝作弊,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和公平公正的社会责任感。

二、加强考前宣传教育

各学院(部)、自考校外助学点(班)、成教校外教学点要以班级为单位,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召开以严肃考风考纪为主题的班会,组织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苏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苏州大学自考助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实例开展警示教育。

三、发起诚信考试倡议活动

各学院(部)、自考校外助学点(班)、成教校外教学点要在学生中发起诚信考试倡议活动,切实增强学生遵纪守法、诚信考试意识,引领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坚决抵制考试作弊,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良好氛围。

四、加强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

1.认真组织: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监考、巡考的组织工作,根据学校要求及考试安排选派足量的巡考、考务及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应为学院(部)分管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考务人员应为继续教育管理人员;监考人员原则上应从本学院(部)在职职工或在籍研究生中选拔,工作认真负责并有相关监考经验者优先。其中,自考助学班主任应参与自学考试考务工作,不得参加监考。

2.严格培训:考试前,继续教育学院及学院(部)根据考试组织与实施的职责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分类培训,确保考试工作人员知晓工作职责,熟悉工作流程,掌握工作方法;考试期间,学院(部)要及时掌握考场基本情况,加强巡视;如学生有考试违纪行为,要配合考务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并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对于考试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履职的应及时批评指正;涉及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违法的,移交纪检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五、其它

1.各学院(部)、自考校外助学点(班)、成教校外教学点在6月28日前,将本次考风考纪教育实施情况汇总填表(表格模板见附件),表格及教育工作实施的图片(注明班级)以邮件形式报继续教育学院,电子邮箱:yuhui suda.edu.cn。

2.对于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实施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未尽事宜,欢迎电话咨询,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65112321(内线:32321)。

特此通知。

附件:考风考纪教育实施情况统计表.xlsx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