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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考委关于停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与贸易(专升本)等专业的通知

2024-12-12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导语】中国教育在线自学考试频道从天津招考资讯网了解到《市考委关于停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与贸易(专升本)等专业的通知》公告已发布,具体如下:

市考委关于停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与贸易(专升本)等专业的通知

各考区、有关主考学校: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变化,优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根据《市考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考委高发〔2022〕1号)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实际,决定停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升本)等15个专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考专业

市考委关于停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与贸易(专升本)等专业的通知

市考委关于停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与贸易(专升本)等专业的通知

二、相关时间安排

上表中停考专业自2025年4月考试报名起不再接收新考生,自2027年起停止安排考试、停办毕业证。

三、其他事项

1.根据目前本市开考专业现状,天津工业大学主考环境设计(专升本)(专业代码:130503),可在天津城建大学主考环境设计(专升本)(专业代码:130503)中继续考试;市场营销(专升本)(专业代码:120202),自2025年4月考试报名起可转考至工商管理(专升本)(专业代码:120201K),转考方案详见附件1。

2.《市考委关于开考、停考、调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的通知》(津考委高发〔2024〕2号)宣布停考的人力资源管理(专升本)(专业代码:120206),自2025年4月考试报名起可转考至行政管理(专升本)(专业代码:120402),转考方案详见附件2。

3.其他专业停办毕业后,仍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其已合格课程依然有效,考生可转考到开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外省市继续考试,具体转考要求请考生自行咨询相关省市,也可继续参加本市其它专业考试,但在其它专业毕业时要符合其专业课程计划要求。

有关主考学校要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认真履行主考学校职责,有关单位应切实强化宣传组织,确保自学考试持续健康发展。

本通知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市场营销(专升本)停考专业转考方案

2.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升本)停考专业转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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