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安全可控、科学公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一)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此复试基本分数线只是进入我校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各招生学院可根据整体考试情况、招生计划、专业特点等,上调分数要求。考生须同时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招生学院调整设定的复试分数线,才有资格参加复试。各专业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表:
三、复试方式
到校现场复试。
四、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第一志愿复试从3月25日左右开始,4月1日前结束;第一批调剂复试从4月8日左右开始,4月25日前结束。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各招生学院通知考生。
五、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由各招生学院根据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申请调剂考生及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六、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第六十二条规定,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将身份证件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等进行扫描发送到报考学院联系人邮箱,材料原件在复试报到时进行审查核验。
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第五十六条规定,考生复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如下核验材料原件:
1. 初试准考证;
2. 有效身份证;
3. 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
4. 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 重庆文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承诺书(承诺书下载地址:https://yjszs.cqwu.edu.cn/);
6. 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者须提供,可在学信网打印);
7. 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获奖材料等)。
八、体检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文件中第六十三条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结合实际,我校体检拟安排在新生入学后进行。
九、复试费用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3〕310号)要求,每生每项50元,共计150元/生(同等学力加试考生缴纳250元/生)。考生缴费网址:https://pay.cqwu.edu.cn/。我校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十、复试内容
我校复试工作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要求开展。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一)笔试
1.专业知识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内容主要包括:对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2.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及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其他说明
专业知识测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重庆文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名称。
(二)面试
1.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主要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情况、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素养、人文素养、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表现情况。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由复试小组组织实施,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满分为100分。
3.其他说明。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函调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现实表现(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等材料,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40%+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4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0%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十二、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一)一志愿考生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二)调剂考生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40%+复试总成绩×60%
十三、考生调剂
(一)考生调剂条件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及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四至六十七条。
(二)考生调剂专业
学校将根据上级要求,另行通知。关于考生调剂专业目录及政策,学校将通过研究生处、招生学院网站及时发布信息。
(三)考生调剂程序
1. 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学校按照上级要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须在政策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 确定复试名单
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招生学院根据考生初试志愿、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对于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 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由招生学院报研究生处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布。
十四、录取规则
(一)确定拟录取名单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将在学校研究生处和招生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1. 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差额录取;
2. 符合条件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3. 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复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不予录取的情形
1.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 未参加复试者;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 复试笔试、面试环节任何一项不及格者(低于60分);
5.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十五、信息公示
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其他复试录取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处或招生学院网站公示。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网站公示信息为准。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负责相关信息咨询,咨询电话: 023-49899170 (伏老师)。
十六、监督与举报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的举报。受理举报邮箱:cqwlyjsc2023@163.com,受理举报电话:023-49891717。
十七、其他说明
(一)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二)复试录取后,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其他未尽事宜及可能存在争议情况,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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