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关于征集2020年省级“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持续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倡导全民阅读”要求,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征集“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有关事宜的函》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省级“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条件
(一)“百姓学习之星”征集对象和条件
征集通过各类继续教育成长、成功的“百姓学习之星”,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
1.征集对象
凡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均可参加推荐。
2.征集条件
(1)事迹感染力强。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开展读书学习、持续参加继续教育,并把学习、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2)群众认可度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为奋力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做出积极贡献。受过市级及以上表彰者优先考虑。
(3)体现群众性。重点面向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从业人员、技术能手、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和基层群众中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推荐具有较强影响力、感染力的“百姓学习之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4)体现引领性。在坚持读书学习、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周边群众素质,在扶贫攻坚、推进各项事业创新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在疫情面前,做锐意进取的实干者,万众一心,守望相助,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彰显学习者的责任与担当。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征集对象和条件
1.征集对象
征集各地大力发展各级学历继续教育,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包括行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农民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重点人群的教育培训项目,继续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建设、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
凡是利用各类教育和社会资源,依托一定场所,面向社会,有计划、持续性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学习规模,并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百姓终身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项目;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与终身学习的项目;以及在各级各类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建设、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服务终身学习的优秀工作案例等项目均可参加推荐。
2.征集条件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位明确,有持续发展规划。学习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要求。
(2)组织管理规范,计划安排合理,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
(3)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
(4)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与终身学习的项目形成了特色品牌,受益人数多,活动范围广,百姓满意度高,社会影响大,参与学习的人数一般每年不少于1000人或4000人次,对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做出积极贡献。
(5)举办主体不限,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不少于两年。
(6)品牌项目应有具体的项目名称、活动内容与形式、具体措施与保障,取得的成效与影响等,一般不以单位或院校名称上报。
(7)优先推荐积极响应中央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和我省工作安排,创新发展互联网+继续教育,创新工作模式并积极组织线上培训学习,坚持停学不停课,积极推送最新防疫知识,服务抗击疫情工作,服务国家复工复产复课,服务国家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成绩突出的项目。
二、征集和展示方式
(一)征集名额
计划征集省级“百姓学习之星”42名、“终身学习品牌项目”42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1)。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征集名额分配的基础上分别多推荐1-2名(个),也可以不足额推荐。
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福建省老年大学协会、老年开放(互联网)大学,各高等学校、高校老年大学、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单位可分别推荐1名(个)。
(二)报送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报送材料
(1)填报《“百姓学习之星”申报表》和《百姓学习之星推荐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表2、附表3);
(2)每人报送照片2张(电子版,其中一张为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3)鼓励各地尽可能报送视频资料(视频时间3-4分钟,MP4格式),以便更好的宣传与推广“百姓学习之星”的事迹。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报送材料
(1)填报《“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申报表》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表4、附表5);
(2)报送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和数张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数(电子版);
(3)报送视频资料(视频时间4-5分钟,MP4格式),以便更好地宣传与推广“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成果。
3.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报送材料
(1)鼓励各地各单位推荐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典范(请在推荐登记表备注中注明);
(2)除填报“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所要求的各项材料外,还必须报送3-5张相关电子照片和音像视频资料,视频资料重点介绍坚持读书学习人员的突出事迹、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典型案例和开展成人继续教育活动;
(3)技术要求:MP4格式,编码:H.264,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视频时间4-5分钟。
(三)报送时间
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单位负责征集工作,并于8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包括盖章后的文字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省终身教育服务中心。
(四)遴选和推荐
省终身教育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经公示程序对入选2020年省级“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予以公布。在省级“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名单中,择优向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推荐。
(五)宣传和展示
通过省级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有关新闻媒体、福建终身学习在线网站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宣传省级“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事迹和成果。
三、工作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推荐基本条件和程序做好“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事迹和成果宣传展示等工作,并按时报送材料,积极营造全民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省终身教育服务中心联系人:江丽娜、周洪珍,电话:0591-87862649,电子邮箱:fjzsjy@163.com,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5号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左海校区,邮编:350003。
附件:1.2020年省级“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征集名额分配
2.“百姓学习之星”申报表
3.“百姓学习之星”推荐登记表
4.“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申报表
5.“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登记表
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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