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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东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10-11 09:59:00
陇东学院

  陇东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正式发布,欢迎报考!

  校训:崇德尚实、自强不息校风:勤奋、文明、求实、创新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2025年,陇东学院材料与化工、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三个硕士专业学位点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0人,培养方式均为全日制,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数为准。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见陇东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及录取时学校根据国家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生源状况进行调整。

  二、学制

  全日制研究生,采取脱产在校学习形式,学制3年。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陇东学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陇东学院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陇东学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6.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8.报考陇东学院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陇东学院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二)网上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1.同等学力考生须于10月28日之前发送相应材料至陇东学院研究生处邮箱(yjsc@ldxy.edu.cn)进行准考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及缴费等手续。

  2.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陇东学院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5.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陇东学院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两证缺一不可)。

  六、初试

  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2.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12月21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14:00开始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报考点和陇东学

  七、复试及录取

  陇东学院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开展,具体要求见陇东学院随后公布的《陇东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

  1.陇东学院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各招生学科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至少为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当扩大参加复试人数比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陇东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等。

  4.复试加试(1)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即高职高专毕业考生和本科结业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2)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3)加试方式为笔试,各专业复试、加试科目见陇东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调剂陇东学院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陇东学院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陇东学院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陇东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陇东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布,规范开展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

  (三)录取1.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复试合格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综合学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陇东学院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

  九、奖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整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家庭经济困难临时补助等,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保障。奖助学金发放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十、学费及住宿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规定学制时间分年度收取。具体收费标准以省上审批文件为准。

  十一、其他

  (一)陇东学院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网上报名时考生要反复核对个人信息;网报信息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陇东学院将对所有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网上公告。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后续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陇东学院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陇东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s://www.ldxy.edu.cn/yjsc,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生学院联系咨询。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738

  通讯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45号

  邮政编码:745000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934-8656781 解老师

  E-mail:yjsc@ldxy.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ldxy.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s://www.ldxy.edu.cn/yj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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