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保教费有了新标准。记者卢政摄(资料图片)
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保教费新标准出炉
从今年秋季起入园的幼儿: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自明年春季起,东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将进行调整,从2012年秋季起入园的幼儿,保教费收费将提高150元,2012年秋季前入园的幼儿仍维持原收费标准不变。
节假日可上浮但不超过50%
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上计费标准只是日常工作日保费标准,但幼儿园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
该负责人还解释,规定中的各项收费标准不分大、中、小班,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允许下浮。
校车费、伙食费需家长自愿
幼儿园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退费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仍按东价〔2012〕74号实行。其中校车费、伙食费(含营养餐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物价局规定,不分幼儿园等级,幼儿园均需以家长自愿为原则、据实结算,不得营利。
对于生活用品费,物价局则限定,实行统一管理的幼儿园为幼儿集中代购被褥、园服、洗漱用具等用品,可集中预收,定期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在体检费方面,幼儿园也需要按照卫生部门规定统一组织在园幼儿定期体检,可集中预收体检费,定期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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