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教育局2014年起全面落实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2013年,海口市全面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方位家庭经济困难资助体系,确保每个孩子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一是在学前教育阶段,全市符合学前教育助学券申报条件的在园幼儿共37387人,补助金额合计1495.48万元。同时核拨2012-2013学年学前教育资助金42万元。
二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义务教育机制改革资金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已核拨18895.7万元。其中,农村公用经费及城区学杂费补助资金16434.15万元,免课本费补助946.4万元,免除作业本费458.47万元,寄宿生生活补贴1056.7万元。
三是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共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961人,发放金额525.8万元。发放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金22.9万元,帮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235名高中毕业生顺利步入大学。
四是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发放6348万元,为全市52663名中职在校学生免除了学费,同时给予生活补助。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