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咨询共性问题解答
近期一些会计人员反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暂停,非常关心会计从业资格下一步是否会取消、以前获得的证书是否仍然有效等问题。结合中高级会计职称报名工作,现将咨询的共性问题解答如下:
1、问: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有这么回事吗?
答:会计从业资格证是否被取消的问题,我们尚未接到上级部门的正式文件。如有相关的文件通知,我们会及时对外公布。
2、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什么时间恢复?
答:自2017年1月1日起,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暂停,至于什么时间恢复考试,需等上级部门的通知,请及时关注“辽宁会计网”和“沈阳市财政局财会之窗”网站。
3、问:若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不是意味着以后不能从事财务岗了呢?
答:会计人员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仍然可以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
4、问:如果取消资格考试,又为什么要公布2017的考试大纲呢?
答:2016年8月11日,财政部在其网站上曾经公布《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2016年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政策调整,是时间差的问题。
5、问:现在会计从业资格相关业务还办理吗?会计证还需要年检吗?
答:目前,与会计从业资格相关的业务正常办理。由于尚未接到上级部门的正式文件通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正常进行。
6、问:在报考中、高级会计职称时,如何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入手续?
答:外省(含大连)会计证需调入沈阳的,须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原管理部门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2份,到财政会计中心(和平区七纬路10号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具体请登陆“沈阳市财政局财会之窗”网站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22704418。
7、问:在报考中、高级会计职称时,如何办理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
答:会计从业资格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包括姓名、有效身份证号码、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和从事会计工作岗位、学历或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会计行政职务等),须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变更信息证明材料到财政会计中心(和平区七纬路10号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具体请登陆“沈阳市财政局财会之窗”网站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22704418。
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