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物价局获悉,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将重新核定,新的收费标准自2013年6月10日起开始执行,期限3年。
重新核定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考试科目2科;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考试科目2科;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考试科目3科;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考试科目1科;会计电算化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
据了解,考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考务费成本开支范围包括组织命题、印制试卷、试卷运送、组织阅卷、组织管理和考试软件开发与维护等其他有关费用。考试成本范围包括组织报名、租用考试场地、聘请监考人员以及其它组织管理等考试必需的费用,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