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会〔2013〕122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自2014年开始,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常态化考试,每年组织开展多次考试。2014年度,合肥考区报名工作拟于2014年1月开始,其他考区拟于2014年4月开始,具体时间以本地会计管理部门通知公告为准。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2014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缴费、选定考试日期、订购辅导教材、打印准考证和公布成绩,考试实行无纸化机考的方式。考务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二、报名相关工作安排
考试采取常态化考试,每年可组织多次报名和考试。每名考生可参加多次考试。
1、报名网站为:http://bm.ahkj.gov.cn:8080/ahkj/;
2、首次报考时间。合肥考区2014年1月开始报名,2月开始考试;其他考区2014年4月开始报名,5月开始考试。考生应在各地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报考信息,进行网上缴费(暂只限工商银行,服务电话95588),缴费成功后方可选择具体考试日期,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
3、成绩公布。考生成绩在考生完成全部科目考试后当场公布。另外,考生也可在考试结束20天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省财政厅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合格分数线标准。
4、承诺制度。考生报名实行承诺制度,考生注册时同意网上报名协议,视同对考试相关公告或协议作出承诺。
5、报名费用。考试收费执行省物价局皖价费〔2004〕119号文件,报名费每人每科30元。考生缴纳的费用仅适用于所选择的考区和考试批次,不作为其他考试批次费用。考生如需要开具非税收入票据,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在正常工作日到报名考试地财政局开具非税收入票据。
三、报名基本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取消其考试成绩,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