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中级经济师财税:政府预算管理制度(2)

2010-04-22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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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政府采购制度

  学习要求:

  掌握政府采购的含义、原则

  熟悉政府采购的内容

  具体内容:

  一、政府采购制度的含义

  政府采购是指由财政部门以公开招标、投标的方式为行政事业单位及政府投资项目选择供应商,集中采购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一种交易活动。

  政府采购制度最早形成于18世纪英国。

  二、政府采购的原则

  世界各国在长期的采购实践中,一般遵循如下原则:竞争原则、公开原则、公平原则。

  我国《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是:

  (一)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三)公正原则

  注: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公正原则,《政府采购法》建立了回避制度,即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四)诚实信用原则

  三、政府采购的基本内容

  政府采购的基本方式------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

  1.招标采购

  (1)按照招标公开的程度分为:公开招标采购、选择性招标采购和限制性招标采购。

  (2)按投标人的范围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国际限制性招标采购和国内限制性招标采购。

  2.非招标采购

  非招标采购主要有:

  (1)单一来源采购:即直接采购、无竞争采购。适用于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项目的后续扩充等特殊情况,只能由一家供应商供货。

  (2)竞争性谈判采购:适用于紧急情况或涉及高科技应用产品和服务的采购。

  (3)国内或国外询价采购:即货比三家。适用于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纳入集中采购目录或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集中采购。

  政府采购主要的采购方式是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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