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规定,结合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发展建设目标及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单位简介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4年,经六十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具有较高教学、科研、医疗水平,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高等中医药院校。2018年获批成为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药学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中药学、药物制剂和针灸推拿学)和首批第二类特色专业(中医学)建设点。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中药学学科排名并列第一、中医学学科排名并列第四,成为全国获评“A+”学科的三所中医药院校之一。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1个、省级重点学科11个、省领军人才梯队18个;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教学实验中心为全国中医药院校首批确定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医药博物馆被确定为黑龙江中医药博物馆;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被确定为中国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黑龙江分中心,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科技项目查新定点单位。
学校现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研究中心1个、重点研究室3个、三级实验室10个;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8个,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5个,省校企合作工程技术中心2个;有科技部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黑龙江省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平台1个。现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单位,曾先后获得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立项3500项,其中国家973项目及课题5项、863项目1项、“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
学校教学科研设备总值达3.7亿元,有超导核磁共振波谱仪、超高效液相质谱联用仪等一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在中药血清药物化学研究、中药天然药物药效物质基础研究等方面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在方剂配伍规律、针灸作用机理研究和中医药治疗内科、妇科、肾病等重大疾病的临床研究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招聘计划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遵守《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章程》;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2.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条件,原则上要求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4.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联合办学(二批B及以下批次)、专升本、特长生等特殊类型生)。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博士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界)
6.应聘人员须具备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2019届毕业生如不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7.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计划
(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9:00-2019年5月10日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www.hljrcpj.org.cn)主页“近期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3.注意事项
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1)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2)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4)考生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三)查询审查结果
2019年4月15日9:00-2019年5月10日16:30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负责。
(四)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5月15日9:00-12:00
(2)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教学楼102教室
2.应聘人员需携带材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需所在学校提供证明原件)
(4)《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学校档案馆、招生或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报考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证明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有负责教师签字);
(7)其他能证明本人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4.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5.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岗位计划调整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hljucm.net/)进行公示。
(五)考试
应聘本科及以上岗位人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含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含心理测试)后面试;对设定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岗位采取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1.笔试主要考查岗位相关知识、能力,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hljucm.net/)通知公告栏公示三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实践技能操作等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与考核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具体人选请登录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查询。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hljucm.ne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19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落编。
享受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93031
纪检电话:(0451)82193018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150040
本公告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佳木斯学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规定,结合佳木斯学院发展建设目标及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单位简介
详见“http://jmsxy.hljucm.net/“学校概况”。
招聘计划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遵守《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章程》;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2.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条件,原则上要求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4.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博士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界);
6.应聘人员须具备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2019届毕业生如不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7.应聘人员须服从学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计划
(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9:00-2019年5月10日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www.hljrcpj.org.cn)主页“近期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3.注意事项
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1)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2)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4)考生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三)查询审查结果
2019年4月15日9:00-2019年5月10日16:30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负责。
(四)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5月15日8:30-11:30 13:3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行政办公楼五楼小会议室。
2.应聘人员需携带材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需所在学校提供证明原件)
(4)《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学校档案馆、招生或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其他能证明本人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4.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5.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岗位计划调整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主页(http://jmsxy.hljucm.net/)进行公示。
(五)考试
应聘本科及以上岗位人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含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含心理测试)后面试;对设定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岗位采取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1.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主页(http://jmsxy.hljucm.net/)通知公告栏公示三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实践技能操作等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试总成绩合成。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与考核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具体人选请登录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查询。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hljucm.ne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19届毕业生需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落编。
享受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54)6103992
纪检电话:(0454)6050339
通信地址: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华街53号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人事科
邮政编码:154007
本公告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及南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规定,结合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及南院发展建设目标及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经医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单位简介
详见http://www.hljtcm.com/“医院概况”
招聘计划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2.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业务能力和执业资格等条件。
4.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毕业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博士岗位人员年龄原则上在40(含)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在50(含)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以报名日期为界)。
6.应聘人员须具备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2019届毕业生如不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7.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本院人事代理人员可报名。
8.应聘人员须服从医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计划
(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http://www.hljtcm.com/),下载并填写《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及南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PC端打开点击下载,以下简称《报名表》)和《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及南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PC端打开点击下载,以下简称《汇总表》)。报名表和汇总表各项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准确,照片须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以“附件”形式提交下列材料的扫描件,图片格式为jpg或gif,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
1.本人二代身份证、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2.能反映本人业绩水平的证明材料。
3.2019届毕业生须提供其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其学历、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在校证明和成绩单。
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5.应聘人员将《报名表》、《汇总表》和“附件”发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本人姓名-所学专业。每个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请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确保联系畅通。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5日9:00-2019年5月10日16:00
报名邮箱:297015326@qq.com
(三)查询审查结果
2019年5月14日16:30前登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负责。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5月15日9:00-11:30
2.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机关楼六楼会议室(南岗区阿什河街105号)
3.现场确认要求: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和报名邮件中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报名表》(本人手写签字)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和材料不全的,不予现场确认。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通过现场确认的,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面试前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等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与考核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具体人选请登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查询。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医院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19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落编。
享受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医院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451)87093447
纪检电话:(0451)87090208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105号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事科
邮政编码:150001
本公告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