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黑龙江省2021年高校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评审结果的通报》(黑教发函〔2021〕232号),哈尔滨师范大学获得黑龙江省2021年高校“绿色学校”荣誉称号。
此次“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标准包含4项一级指标、19项二级指标及78项评比细则。哈尔滨师范大学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评价标准,逐条细化,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实际情况,完善、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创建支撑材料,顺利通过评审组的评价验收。
多年来,哈尔滨师范大学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着眼节能环保、生态文明工作大局,根据《黑龙江省高校创建绿色学校行动实施方案》及《黑龙江省高校创建绿色学校评价标准》,不断推进学校“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从生态文明教育、绿色校园文化建设、节能改造、节能降耗及绿色创新等方面,推进落实主体责任,将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与学校长远发展紧密结合,积极探索绿色学校创建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完善绿色节能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学校绿色校园创建工作。哈尔滨师范大学先后获得“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省级节水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水型高校”等荣誉称号。
此次获得省高校“绿色学校”称号,是对哈尔滨师范大学节能减排工作和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继续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绿色学校”建设为抓手,以节能降耗为着力点,将绿色发展融入学校内涵建设,注重节能日常监管与节能技改相结合的工作思维,推进绿色食堂、绿色文化建设和绿色发明创造等工作,持续提升学校节能降耗水平,夯实绿色校园创建成果,为学校发展建设、为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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