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中小学“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在全省中小学中倡导读书学习的文明风尚,推动广大师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营造浓厚的校园读书氛围,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开展“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书香校园评选对象为全省普通中小学校,书香班级评选对象为全省普通中小学校班级。
二、评选程序
(一)名额分配。河南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的申报名额根据各地中小学校、班级数在全省占比情况予以分配(附件1)。
(二)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对照《河南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标准》(附件2)填写相应申报表(附件3),并形成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申报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与事迹材料、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送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直接上报。
(三)各地推荐。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按照本地分配名额,按照评选标准对本地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于2018年1月19日前以正式函件,并附《河南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活动汇总表》、申报表、事迹材料、相关做佐证材料等(一式2份)报送至省教育厅,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四)省级评选。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材料进行评选,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并选取优秀事迹在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教育厅微信公众号、《教育时报》等媒体上展示。对组织宣传得力、发动充分、获奖较多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将颁发优秀组织奖。
三、有关要求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和领导,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及申报等工作,确保评选活动有序进行。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此次活动对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以此作为推动全民阅读的重要基础和彰显校园文化特色的有效载体。
联系人:申 可 电话:0371-69691893
赵艳敏 电话:0371-66370625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1号河南教育报刊社609室
邮箱:jytjjyc@163.com
附件:1.河南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活动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标准
3.河南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申报表
4.河南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活动汇总表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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